杭州出台二十四条地产新政

杭州出台二十四条地产新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5日 02:2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各方冷待楼市“强心针”

  □本报记者 高晓娟

  在杭州房博会即将开始的13日晚间,杭州市政府出台《关于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共24条,内容涉及购房入户、税费减免、二套房贷、公积金贷款等许多方面,但从市场各方的反应来看,似乎并没有太多的人“买账”。杭州某网站做的统计显示,有76.15%参与调查的人认为救市政策不会改变房价下跌趋势,救市作用不大。

  “24条”涉及方方面面

  在《意见》中明确,原有购房入户政策中的购房范围由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高新开发区、钱江新城区域扩大到除萧山、余杭以外的所有主城区,80万元、100万元以上即可落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购买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自《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对个人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契税、印花税、交易税地方部分全免;个人买卖普通住房的,买卖双方缴纳的税收收入根据地方体制分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在购买第二套房的贷款政策方面也有所松动,明确界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对象,对一户家庭中年满18周岁子女购买第二套住房,可比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对于开发商来说,救市政策的出台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其资金压力。《意见》明确指出,预售收入按下限标准征税、按期动工有困难可申请放宽、放宽地价款支付期限和比例。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完工前的预售收入,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预计利润率下限标准预征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季预缴、按年清算;对部分公开出让的房地产经营性用地,经批准后可视情况调整出让价款的支付时间;对按期动工确有困难的房地产企业,由受让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建设项目开、竣工期限;对新出让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特别是价款超5亿元的地块,可适当放宽地价款支付期限和比例。

  此外,《意见》还鼓励银行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指导下,增加有效信贷,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正常合理的信贷需求;及时搭建银企对接互动平台,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杭州市政府还将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管理,及时准确地发布房地产市场动态信息,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

你可能感兴趣的:(杭州出台二十四条地产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