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六大原则

一、单一职责原则SRP(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一个类只负责一个功能领域的相应职责,即就一个类而言,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单一职责原则是实现高内聚、低耦合的指导方针,它是最简单但又最难运用的原则。

二、开闭原则OCP(Open-Closed Principle)
开闭原则简单总结就是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我们在日常开发中,要降低各模块的耦合性,降低相互间引用。当新增功能的时候,只需要增加对应模块而不用修改原有的逻辑类。

三、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里氏替换原则就是说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不要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

四、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
依赖倒置原则的是意思是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当依赖于抽象,要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依赖倒置原则要求我们在程序代码中传递参数时或在关联关系中,尽量引用层次高的抽象层类,即使用接口或抽象类进行变量类型声明、参数类型声明、方法返回类型声明,以及数据类型的转换等,而不要用具体类来做这些事情。为了确保该原则的应用,一个具体类应当只实现接口或抽象类中声明过的方法,而不要给出多余的方法,否则将无法调用到在子类中增加的新方法。

五、接口隔离原则ISP(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而不使用单一的总接口,即客户端不应该依赖那些它不需要的接口。设计接口功能尽量细腻化,最小功能单元。

六、迪米特法则
降低耦合,减少类中相互引用。一个实体类应当尽可能少地与其他实体类发生交互作用。如果一个系统符合迪米特法则,那么当其中某一个模块发生修改时,就会尽量少地影响其他模块,扩展会相对容易,这是对软件实体之间通信的限制,迪米特法则要求限制软件实体之间通信的宽度和深度。迪米特法则可降低系统的耦合度,使类与类之间保持松散的耦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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