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干涉或限制、侵害购房者所享有贷款方式决定权——武汉5部门出台新规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

        针对全国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严重损害了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2017年12月2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严禁干涉或限制、侵害购房者所享有贷款方式决定权——武汉5部门出台新规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_第1张图片
图片来自网络
      《通知》详尽的规定,公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审批要件、办理地点、办理部门和办结时限,并在业务网点予以明示。《通知》对于违规者,并要求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加大联合处罚力度。

一  武汉《通知》出台背景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严禁干涉或限制、侵害购房者所享有贷款方式决定权——武汉5部门出台新规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_第2张图片
图片发自App

一些预售楼盘不允许购房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中一个很重要原因是地产商和银行有合作,即银行给开发商一定额度的开发贷款,作为回报开发商这一楼盘的住房按揭只能在该指定银行操作。

二、武汉发的《通知》,是深刻领会上级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城乡建设部等具体表现

    1 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录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通知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应当说明理由。

        2  市房管局、武汉公积金中心、市国土规划局等多部门也要主动公开办理流程,提高商品房合同备案和不动产抵押登记效率以及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实效。

三  尊重购房人选择购房贷款方式的权利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款,或者采取一次性付款优先选房等方式,拒绝购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组合贷款,下同)购房。

      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应享有与一次性付款或者商业贷款等其他付款方式选择房源的同等权利。

四  加大力度损害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权益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企业,将被纳入银行征信系统。

    市房管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并且和市财政局、市国土规划局、武汉公积金中心、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管部等部门将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以及对违规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及时查处损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的行为。其中,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将责令其检查、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五  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便利为购房者提供足不出户的便捷其他方面



严禁干涉或限制、侵害购房者所享有贷款方式决定权——武汉5部门出台新规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_第3张图片
本文作者

你可能感兴趣的:(严禁干涉或限制、侵害购房者所享有贷款方式决定权——武汉5部门出台新规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