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薄薄的书,也许几个小时就能看完,看完之后给人的感觉,拿女儿的话说,早知这个结果我就不读了!可是过了若干天,你会突然想起那个蠢蠢笨笨大个子的男人讨好地说,
“George,你会让我养一只兔子吧?”
“George,你再说一遍,我们会有一个小小的农场,会种自己的地,养猪,我还可以养一只兔子,你再说一遍?”
“我发誓我绝对不会说出去的”
“George让我出事了就跑到这个池塘的草丛里,我不会发出一点声音。”
“George让我不说话,我就不说话”。
这个巨人拥有无比的力气,人高马大,但是却像傻子一样,最卑微的念头就是想养一只毛茸茸的兔子,哪怕一只老鼠,他只想用手摸一摸他们,给他们做一个窝,笼子,他可以跟它们玩,他干活没问题,有的是力气,也会学会怎么干,但是他很快会忘记事情,忘记刚说过的话,他的手无比力气,即使再轻轻地,也会按死手上的动物,比如现在,他和小个子George紧跑慢赶来到这个池塘边歇脚,大个子又惹事了,虽然他不知道自己哪里错了,只有逃出原先干活的农场,逃命要紧。他手里有一只老鼠,已经被他抚摸死了,George让他扔掉,他不舍得,不过还是乖乖扔到草丛中。
他一切都听小个子George的。George让他明天新农场面试的时候不说话他就不说话,George对人说他是个傻子,小时候烧坏了脑子,只会干活不知道说什么,他也认为自己是这样的,他已经去世的姨妈也是这样说的,他觉得自己是George的累赘,他经常说,如果George离开他,他就找一个山洞,住进去,生死由命。
George跟大个子来到新的农场,一切应答都是George来做,大个子只是跟班。他们碰到这些个农场的工人,住在棚子里,每人都有一个床架,一个木头箱子,这就是这些游荡人的全部家当。1930年代,劳工们没有家,到这里打几天工,拿一点钱,镇上喝喝酒,找找女人就花完了所有的钱,然后再继续游荡。
你可以想象 这么一批卖苦力的人,碰到一起,交流着农场的主人,儿子以及那个新娶的儿媳妇。
“她是一个婊子”有人说。
“非常漂亮的婊子”有人这样追加评价,“真的漂亮。”
说着说着,风吹杨柳似的,女人来了,年轻的女人走过来,扶着门槛,风情万种,问他们,看到自己的丈夫没有?
大家都说没有,甚至不敢抬头看她。她不肯离开,随便聊几句,姿态万千,浑然不觉这个地方不是她该来的地方,她让大家尴尬,让大家不敢直视她的眼睛,太美。
她终于走了。
“真是个漂亮的婊子”工人嘴里的婊子也许是酸葡萄心理,他们认为所有女人都是婊子,让他们眷想又得不到。这是他们的粗话。
女人走了,男人来了,问自己的女人来过没有。仿佛藏猫猫,道的是男人生怕漂亮的女人偷人。这个富二代是个粗鲁傲慢的家伙, 不过在工人眼里,是个小可怜,追着自己的老婆到处跑,显然他搞不定自己的漂亮女人。
这个时候,所有的人都要避嫌。George警告大个子离女人远一点。
可是,女人又来了,农场的人都去镇上买醉。只留大个子。女人要跟他说话,大个子不要跟她说话,她说,有什么关系,你这个傻子,我又不会告诉George。
她跟他说,她有跟过两个人,他们都说可以让她当演员,让她等着,会写信让她到好莱坞当演员。不过他们一直没来,她只好嫁给农场儿子。不是不惆怅,不是不无聊,不甘心跟一个坏痞,她的男人不好,她这样跟大个子诉苦。有什么关系,他是个傻子。
大个子说,George会买一英亩地,盖自己的房子,春种秋收。冬天的时候他们围坐烤火,做香肠,George会让他养老鼠,兔子,一切软软,滑滑,毛茸茸的东西他都喜欢。他们只差几百块钱,有了钱,George就会买地,跟他一起离开。
女人讽刺他,你这个傻子,我还不知道,你们这群人有了钱只会去喝酒找女人,George是骗你的。
大个子说,不会的,George会做到的,我会有一只兔子的。他很是憧憬。
女人说,你这个傻瓜,你看我的头发也是滑滑的。她让他摸她的头发,可是,他拧疼了她,她朝他嚷不过,让他松手,他紧张了,捂住她的嘴,“George听到会生气的,不要叫”他慌张起来。
女人扑腾着,大个子手忙脚乱,咔嚓,把女人脖子拧断了。我们说过,大个子力大无比,手无轻重,女人想不到,跟一个傻子诉苦,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大个子慌乱,知道自己就惹祸上身了,他放下她,拿起一个工人的猎枪,溜走了。
只有George知道他在哪里。
一伙人在镇上回来,找不到大个子,却在干草堆上看到女人,死了。
女人老公气得发疯,拿着枪招呼着工人一起追杀大个子,同时让George跟上不能逃脱。
George知道大个子逃在哪里,他们有约定。只要是他要求大个子的事情,大个子都会努力记住。
大个子躺在池塘边,他没有知道发生了什么,仿佛看到一个小个子老女人走过来不停责骂他,
“都是因为你,如果没有你,George可以做很多事情”
“你一直拖George后腿,你怎么这么笨,你怎么不去死?”
无数的责骂,唠叨,诅咒在大个子耳边想起,他知道这是他过世的姨妈。
他遥望远处,太阳落山,天边玫瑰色的云彩,湖面上雾气蒙蒙,远处的山黑乎乎的,大个子自言自语,“不知那里有没有一个山洞”。
George来了。
大个子说,“George你再说一遍,我们会有一个属于我们的地方?”
“是的”
“我们会种玉米,会盖房子”
“会的”
“你会让我养兔子,并且给兔子盖一个窝?”
“是的”
大个子呵呵地满足地笑了。
George绕到大个子的后面,捡起大个子偷来的枪,大个子还沉浸在美梦中,远处已经有人声,脚步声,是追杀的人来了。
“砰” George朝大个子脑袋一枪,他应声倒下,死了。
农场儿子以及农工们走过来。
“你用他偷来的枪?”
“是的”
“他没有反抗?”
“没有”
“走吧,我们到哪里喝一杯”
“George,走吧”
George看着大个子倒下的地方,还是跟了上来。
故事结束。
这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John Steinbeck于1937年写的短篇小说,我们如果看清当年的大环境,也许我们会明白作者写这个短篇小说的意图。我稍后会做一个作者简介。
故事看似简单,我总是在想,George这一次为什么没有带大个子逃跑? 以他的机灵劲,他可以做到的。他为什么不做? 难道他也认为大个子给他带来的麻烦太多了? 他累了? 我想他不会是因为公正才打死大个子,没有谁比他更清楚大个子就是无心行为,他不是真的要女人的命,他只是慌乱中失手,是不想让George生气,他习惯了以George唯命是从,George说什么都是是对的。
第二个疑惑,大个子知不知道George要来杀他?我觉得他不知道也不会怀疑,他是全然相信George,他还在George向他描绘的美梦中傻笑时,George枪杀了他,他甚至不注意或者不在意George捡起身边的枪,对准了他。他也许真的傻,但是这份跟从,信任,把George当精神寄托的大个子,是有点可怜又可恨的。也许他真的不在乎,也许他知道了要死,不如死在朋友手中,也许他根本不知死亡的意义,他浑不在意。都是也许。
本书的作者没有描述劳工的辛苦劳作场景,只是通过一些人的聊天,湖边的景色,大个子的向往,这也是所有劳工的梦想来暗示,生存环境之恶劣,没有文化没有储蓄的男人们听天由命,卖着苦力,四处游荡,过着有今天没明天的困苦日子。
他们多想有自己的一个家。
不知这个小个子George会不会后悔,他枪杀了自己的发小,无论他是不是个傻子 。
从心理学,教育学的角度,大个子一直处在被责备,被无视,被厌恶,被迁怒的对象,他没有自己的尊严,他像一只老鼠,人人喊打,所以他才眷恋这种小东西,毛茸茸,柔软的东西,这是他作为人的情感寄托。George为了个人的存活,在艰难的时代里,他已经顾不上大个子他的朋友的命了?人与人之间没有真正的友谊? 这难道就是作者写作的意图?或者是他留给读者的思考,who knows.
对了,大个子名叫Lennie。一个温柔的名字。
让我们看看最后的篇章,Lennie跟George的对话与最后的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