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推荐:《人类酷刑简史》——[美]马克·P·唐纳利、[美]丹尼尔·迪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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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酷刑史》是一本关于人类自古代到20世纪酷刑实施的社会根源和历史演变的小书,内容涉及古代东方、古希腊罗马、中世纪欧洲、近代西方以及近代中国、印度、日本、非洲等国家和地区。用大量的史实和实物图片及细节描写,为我们展示了历史上五花八门、惨不忍睹,甚至闻所未闻的各种酷刑。

无论国家,无论种族,文论信仰,都不约而同地选择酷刑,是有其原因的。按照第13版的《不列颠百科全书》的解释是这样的:“酷刑,源于拉丁语‘torquere’(扭曲之意),是对变态的才智所设计的造成疼痛的众多方式的一种统称,尤其指被古代和现代的欧洲文明国家的法律所采用的。”按照这种观点,酷刑常常适用于以下两个目的:一是定罪前抑或定罪后,从证人或者被告那里获取证据的一种方法;二是惩罚的一部分。第二种用途使用较早,而作为一种搜集证据的方法,其功能则由法律专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书中列举了古今中外的许多酷刑种类,在阅读的过程中经常会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给我印象比较深的,一个是剥皮、一个是凌迟。剥皮最早的记载出现在1100年前后的中世纪欧洲。这种残忍的行为存在了多久无从知晓,但直到1366年它仍存在,“这一年,罗斯伯爵因为背叛法国里昂、投靠英国而被剥皮处死。在剥皮时,受刑者一般被倒挂在方形框架上,四肢伸展。然后,行刑人用锋利的小刀在受刑者脚踝上进行环切,形成一个切口,方便向下剥皮。腿上的皮一直可以剥到生殖器的位置,然后继续向腹部和胸部剥去。整个过程就像猎人剥猎物的皮一样。如果受刑者的皮被剥掉,娇嫩的肌肉将直接暴露在空气中,这还不算可怕。当剥到腹部的时候,内脏会掉落出来,盖在受刑者的脸上。当受刑者的皮肤完全被剥掉之后,他会因惊吓和失血过多而死。”而凌迟,则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酷刑,凌迟恐怕也是有史以来可以想象出的最痛苦、最难熬的“慢死”了。“受刑者一般被捆在刑架上,刽子手提来一个蒙着布的装满刀具的篮子。每一种尖刀都是为切割身体不同的部位而特制的。刽子手从布下面随机抽出一把刀,根据刀的类型决定要切割的部位。手指、小腿肌、乳房、大腿肌、鼻子、眼睛、嘴唇的命运,全取决于随手一抽。如果受刑者运气差的话,整个行刑过程会持续几个小时。当然,如果第一把刀是挖掉心脏,则受刑者的痛苦会在几秒内结束。受刑者的家属会向刽子手行贿,要求他能最早拿出代表心脏的那把刀,以减少受刑者的痛苦。日本也有类似的刑罚,被称为“二十一刀死刑”,这可能代表了刀割的次数。”

虽然酷刑是极不人道的行为,但完全废除酷刑还是18世纪的事情。1734年,瑞典成为第一个废除任何形式任何目的酷刑的国家;1738~1789年,两西西里王国废除酷刑;1769~1776年,澳大利亚废除酷刑;意大利于1786年废除酷刑;尼德兰也于1787~1794年废除了酷刑。1801年,俄国的一位在酷刑逼迫之下招供的犯人最后被证明是无辜的。这件事情使沙皇亚历山大一世警醒。于是,9月27日,沙皇颁布如下法令废除酷刑。而西班牙废除酷刑则推迟到了18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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