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且和远方

总有忘不进的痛,总有忘却不了的人,在山涧,在水流急湍之间,在一望无际的草原。那里没有诗,没有远方。

苟且不止一次的想过有一天来到一个梦幻世界,诗歌在这里不再只是短暂的灵魂消费,它更像太阳,不断沐浴光芒之中,是一片空白的余地,是山脚下的一次邂逅。

我再也不要回到费城,我再也不要看见张大麻子,黄二狗,二豁子……我受够了他们的嘴脸,看够了张牙舞爪,为非作歹的日子。在几千个日子里,苟且没有一个朋友,没有任何诉说的对象。天一亮,就拿起锄头奔向田野。他总是比别人来得早。这样就不必看见一副副嘴脸,眼不见心不烦。

这里和费城唯一不同的就是人太少了,少了张大麻子、黄二狗一群人的吆喝。瞬间安静了,再也不用一个人半夜抽烟袋,再也不用躲着二狗子等人去上岗。

可奇怪的是苟且还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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