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完今年,我就辞职回老家陪你

(一)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

是老明把我拣回家的。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

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紫曦。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万紫千红、晨曦书语。

老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老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

“野种”这词,可能是我童年记忆里无法磨灭的一件事。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经常骂我“野种”,我常哭着回家,告诉老明。第二天老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老明,都不出声,老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的,就是野种。

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也许,受到老明的文化熏陶,我从小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老明也收藏了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老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 ,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老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

我们一直相依为命,老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

(二)

我考上大学后,一年才回去几次。而老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

大学期间,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二十岁生日那天,老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老明早就开 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

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 ,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 ,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 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

(三)

我顺利的毕业,就职,为了能够让老明过上更好的生活,我奔波于职场,这次一走就是五年。而这五年我自认为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老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老明总是会看我的朋友圈为我点赞留言和每日保持简单的电话沟通,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自认为是好的。

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老明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

我把老明接回家,并辞去了现有高薪的工作。而老明在生病期间并没有卧床,老明却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在职场晋升期的。 我也笑:职场晋升期?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

每天吃过晚饭,我和老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老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

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老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桥牌。然后帮老明整理他的资料。

他有一个规定,就是放在书房里的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 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

“紫曦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 。

“紫曦十岁生日,许愿说要老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紫曦,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

“今天送紫曦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 。

“紫曦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 。

“送紫曦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 。

“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紫曦,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

(四)

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

我知道老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

老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

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

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紫曦,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老明叔叔。

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幺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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