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里人蹲着

2018年的前7个月来,只花了2325.4元。攒了97423.3元。平均一个月消费差不多400元,感觉还是有点高,以后还要继续缩减开支。虽然不花钱的生活是不太可能的,但尽可能少花钱还是可以做到的,将注意力从花钱买买买转移到简单生活本身。每月将近400元的开支包含了每月120多块的公交费,以后这项开支也会大幅减少,上下班30公里骑自行车,早点起床早出门,慢慢骑!一个小时多一点就到单位了,还省去了刻意找时间锻炼了。由于骑的不快,到单位也不累,浑身舒展。去食堂吃早点,一个鸡蛋,一个花卷,一碗凉拌菜,一碟小咸菜,一碗粥。单位外面也有卖早点的,从来不吃。估计这个月开支能控制在260元左右。其实真正生活的成本真的不高,只是由于我们想要的非生活必需品太多。

喜欢周末自己做饭,安静、省钱。做着饭,听着收音机,也是一种享受。外面吃饭太燥乱,还是家里吃饭美。

关于衣服(1)

山里人不在乎穿着,只要干净得体就行了。我呢,很少买衣服,一件衣服穿好几年,不过一定要干净。在城里交了几个不错的朋友,周末偶尔到家里做客,他们喜欢吃我做的饭,说好吃不油腻。有的朋友试探性地把不穿的衣服要送给我,我一点都不嫌弃,都是干净衣服,没怎么穿过,有的连挂牌都没摘。我怎好意思要这么好的衣服,推辞之际,朋友说,你要是不收,我也扔了,那样心里更有罪恶感,后来我就习惯地收下了。

这些衣服都很好,当然,我不是说牌子好。牌子对我来说不重要,我也不懂什么牌子,总之,穿着很合身,颜色款式也不花俏。不过,令我颇为不解的是:我的这些朋友为什么总买衣服,买了衣服穿几次,甚至根本不穿就不要了,太浪费了。有时候,我也和他们聊这个问题,他们无奈地笑说:这也是病,看上了,不买受不了!我还是不明白。现在,有些山里的老人还穿补丁衣服,但绝不是因为穷,可能是朴素的老传统一直扔不掉吧。我呢,在外面肯定不穿补丁衣服,倒不是因为不好意思,或是怕别人看不起,只是觉得在这个时代的大都市,穿着补丁衣服招摇过市有些做作。不过,我有些衣服穿了好几年,破洞了也穿,反正在家里穿,也不影响别人。我倒觉得,在家里穿老旧的衣服反而很舒服,没有拘束感,也可能是衣服穿久了,有了灵性,使人心里很踏实、很放松。

其实,我的衣服也不少了,够穿好多年了,基本都是朋友送的,如果他们再送我,我也不再要了,多了也没用,一年四季有几件够穿就行了。这些衣服保管好,好好穿,爱惜一点,都能满足上班的要求。朋友有时劝我买洗衣机,到现在我都没有洗衣机。因为听说洗衣机很伤衣服的,也很费水,最重要的是,我喜欢洗衣服的过程。用自己的双手轻轻洗,就好像给衣服洗澡,洗干净后,攥干水,一点点展平褶皱,很享受这个过程。我从来不拧干衣服,都是用手攥挤。每次收衣服,心里都有成就感,就好像吃着自己种的粮食似的。很多事情,我还是喜欢传统的方法,过程很美妙,人心很安静。初来城里时,也有过浮躁,那种感觉很不好。所以我不喜欢快,自然而然就好,水到渠成最妙,追求快速度,太累,体会不到生活的过程美。

关于衣服(2)

山里人没多少衣服,都是穿着老旧衣服过日子,这日子过得舒坦、踏实。吃过山里的粮,喝过山里的水,血液里就有了一辈子都抹不去的山里的情怀。城里的日子很富裕,生活很方便,时不时地总会回忆起山里的日子,也正是这些不经意的回忆使得我总也没有勇气丢掉朴素的老传统。

现今时代,衣服的作用已被无限放大,而我对衣服的理解总显得过于狭隘,致使很多年来处于服役期的衣服总是少得可怜的几件,至于花钱购买衣服的次数也是屈指可数的。进城之后,我谨慎地修正了对衣服的看法,有计划地备了几件专门用于工作、社交的衣服,同样,数量不多,但品质上乘。剩下的工作就是偶尔花些时间将这几件特殊的衣服保管好,以备特殊场合穿着。我将这种需求定义为必需,而非奢侈的欲望,毕竟它们为我服务也有些年头了,而不是被我毫不珍惜地随性束之高阁或是丢弃。我对衣服的基本要求是整洁、得体,这一点已融到骨子里。虚伪地讲,穿着一身整洁、得体的衣服也是对别人的尊敬吧!总能做到整洁、得体,我还需要那么多衣服吗?我不想花时间应付太多的衣服,可能我还是比较懒惰的;我不想浪费空间储存太多的衣服,可能我的房子不够大;我不想花心思考虑穿哪一件衣服,可能我讨厌纠结的感觉;我也不想浪费金钱买太多衣服,可能我觉得这是对自由的随意剥夺。

如果衣服在穿着的空余时不时地被赐予精心的养护,它的每一次出场总能给人一种新衣服的错觉,而穿衣人的精气神也被它展现出来。一双好皮质的5年前的,别人只穿了一次就不要的老皮鞋被我接纳了,每年都为我服务几个月。对它,我是感激的,而它的要求不过是经常用貂油滋润,偶尔让它休息几天,定期用鞋撑为它整整型,仅此而已。可我不明白,当初朋友为什么不要了,尽管当时朋友说出了理由。

关于衣服(3)

梭罗曾说过,国王和王后的每一件衣服都只穿一次,虽然有御裁缝专司其事,他们却不知道穿上合身衣服的愉快。他们不过是挂干净衣服的木架。而我们的衣服,却一天天地跟我们同化了,印上了穿衣人的性格,直到我们舍不得把它们丢掉,要丢掉它们,正如抛弃我们的躯体那样,那样,总不免感到恋恋不舍,在医疗方面作些补救,而且带着十分沉重的心情。没有人因为穿了有补丁的衣服而在我的眼里降低身份的;但我很明白,一般人心里,为了衣服忧思真多,衣服要穿得入时,至少也要清洁,而且不能有补丁,至于他们有无健全的良心,从不在乎。其实,即使衣服破了不补,所暴露的最大缺点也不过是不考虑小洞之会变成大洞。有时我用这样的方法来测定我的朋友们,——谁肯把膝盖以上有补丁的,或者只是多了两条缝的衣服穿在身上?

人之所需,并不是要做些事,而是要有所为,或是说,需有所是。或许,现今过于丰富的物质生活早已剥夺了为一件穿破的衣服打补丁的必要了,但如果我们真的能静下心来为自己穿着多年的衣服打上一块补丁,我想,这也不是一件会遭到谴责的事。早些年间,几乎每一位家庭主妇都是缝补衣服的好手,只是后来,“流行”这个词语最后进入到乡村人们的脑海时,缝缝补补的老手艺才渐渐被人们抛弃。“流行”这个词语彻底改变了衣服的命运,丢弃一件衣服的理由不是这件衣服坏了,不能穿了,不喜欢了,而是不“流行”了。

一件衣服能否留下来继续为它的主人服务基本上取决于是否符合“流行”的标准,甚至即便主人内心对它是满意的,喜欢的,一旦被潮流贴上“不流行”的标签,也难改变它被狠心抛弃的命运。当物品的使用价值被严重淡化后,随之而来的是人对物品的态度的彻底改变——不再惜物;进而是人心的改变——不再知足;最终**的是人的一种极为重要的感知能力——幸福感,急剧下降。幸福这个东西从来都没有离开过,只是我们失去了感知它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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