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与合作

在市场经济中,竞争表现为卖者以提供更为优质的商品和服务取胜;买者以支付更高的价格获胜。由于资源稀缺性的存在,人们想要占有,竞争是通常的手段。在生产尚不够发达的年代,竞争更多地表现在消费者之间,或支付更高的价格,或为发现物美价廉的商品付出更多的时间、精力;而商品极度丰富的今天,竞争转而更多地产生在生产和销售环节,同质化而又没有任何优势可言的商品注定会被市场淘汰。

竞争天然带有“动态”的性质。在古典经济学时期,斯密、李嘉图、萨伊、巴斯夏等人的学说里,竞争似乎还得到了恰当的理解,被理解为一个动词,被视为一个动态的过程。然而,到了20世纪,“完全竞争”的概念出现在经济学的概念体系里,借由这一头脑里想象的概念,作为动态过程的竞争,也被竞争过程结束后的一种死寂的状态——均衡所代替。

出现完全竞争,市场趋向于均衡的状态,应该说是成立在种种假设条件之下。完全竞争市场理论描述的不是现实世界中真实竞争过程。对此,哈耶克认为,“在现实生活中,一般都只有一个生产者能够以最低成本制造某种特定的产品,而且事实上他也能够以低于相对于他而言次优竞争者的成本出售他的产品,但是在他力图扩大其市场时却常常会被其他竞争者赶上,而后者又会再被某个其他竞争者赶上而无法占领整个市场;当然这个过程会依此方式不断展开。显而易见,这样一种市场,绝不会处于一种完全竞争的状态”。

谈合作之前,有必要说的是“分工思想”。关于分工,亚当·斯密在《国富论》第一卷初始便开始探讨。“分工的形成,是因为人性当中有某种以物易物的倾向;这种倾向的作用虽然是逐步而且缓慢的,也完全不问分工是否会产生广泛的效用;然而这种分工却是这种倾向必然产生的结果。”可以说是交换的需要产生了分工并促进其深化;又由于分工的存在,才促进了从事不同工作的人们之间的合作,从而提高生产力。

合作可以说是人类交往中的一种普遍行为,使人们避免了不少因为资源的稀缺而竞争和相互仇视敌对的情境。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不仅仅存在于行业内部,往往不同行业间的合作更具有创造力。例如“互联网+”概念的提出和践行,就把互联网行业和传统行业进行了有机的结合,产生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作用,不但带给经济新的增长动力,而且方便了广大人民的生活。

应当注意的是,尽管销售者和消费者之间,广泛存在着关于商品价格的谈判,但也不应把该行为完全看作“竞争”。他们之间或存在利益冲突,但更多的是共赢,即完成商品交换使得双方受益。可以说商品交换的行为是合作行为的一种。这种买卖双方的合作关系在服务行业显得格外的重要,特别是医疗行业。医生确实要靠病人的消费赚钱,但也不能昧良心胡乱开药。同时,病人要尊重和相信医生,杜绝无理的医闹。只有医患双方通力合作,才能更加有益于治病救人,顺利完成医疗服务。长期的广泛的商品交换的顺利完成,受益的不单是销售者和消费者,更具有正的外部性,产生好的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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