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继承的概念:
继承在本职上是特殊——一般的关系,即常说的is-a关系。子类继承父类,表明子类是一种特殊的父类,并且具有父类所不具有的
一些属性或方法。
2. 继承中的初始化顺序:
从类的结构上而言,其内部可以有如下四种常见形态:属性(包括类属性和实例属性)、方法(包括类方法和实例方法)、构造器和
初始化块(包括类的初始化块和实例的初始化块)。对于继承中的初始化顺序,又具体分为类的初始化和对象的初始化。
类初始化:
在jvm装载类的准备阶段,首先为类的所有类属性和类初始化块分配内存空间。并在类首次初始化阶段中为其进行初始化,类属性和类初始化块之间
的定义时的顺序决定了其初始化的顺序。若类存在父类,则首先初始化父类的类属性和类初始化块,一直上溯到Object类最先执行。
对象初始化:
在new创建对象时,首先对对象属性和初始化块分配内存,并执行默认初始化。如果存在父类,则先为父类对象属和初始化块先分配内存并执行初始化。
然后执行父类构造器中的初始化程序,接着才开始对子类的对象属性和初始化块执行初始化。
注:
1. 在对象初始化阶段,属性和方法均针对子类可以从父类继承过来的属性和方法而言,一般而言,都是针对父类中非private而言的。
因为private修饰的为父类所特有的,子类没有继承过来,当new子类时,无须为其分配空间并执行初始化。当然了,父类的构造器子类也是不继承过来的,
但构造器另当别论。
2. 类的初始化只执行一次,当对同一个类new多个对象时,类属性和类初始化块只初始化一次。
3.继承中的隐藏:
隐藏含义:实际上存在,但是对外不可见。
Java类具有三种访问控制符:private、protected和public,同时当不写这三个访问控制符时,表现为一种默认的访问控制状态。因此,一共具有四种访问控制级别。
具体访问控制表现如下:
private修饰的属性或方法为该类所特有,在任何其他类中都不能直接访问;
default修饰的属性或方法具有包访问特性,同一个包中的其他类可以访问;
protected修饰的属性或方法在同一个中的其他类可以访问,同时对于不在同一个包中的子类中也可以访问;
public修饰的属性或方法外部类中都可以直接访问。
当子类继承父类,子类可以继承父类中具有访问控制权限的属性和方法(一般来说是非private修饰的),对于private修饰的父类所特有的属性和方法,子类是不继承过来的。
当子类需要改变继承过来的方法时,也就是常说的重写父类的方法。一旦重写后,父类的此方法对子类来说表现为隐藏。以后子类的对象调用此方法时,都是调用子类重写后
的方法,但子类对象中想调用父类原来的此方法时,可以通过如下两种方式:
1.将子类对象类型强制转化为父类类型,进行调用;
2.通过super调用。
同样的,如果在子类中定义父类中相同名称的属性时,父类属性在子类中表现为隐藏
package fatherson;
//先静态初始化并且只有一次!!然后构造代码块!!再构造方法!!
//声明一个继承自父类的子类时,先把父类的构造代码块及构造方法初始化然后初始化子类的构造代码块和构造方法
class Parent {
public static String p_StaticField = "父类--静态变量";
public String p_Field = "父类--变量";
// 代码块
// 构造函数
public Parent() {
System.out.println("父类--构造器");
}
{
System.out.println(p_Field);
System.out.println("父类--初始化块");
}
// 静态初始化块
static {
System.out.println(p_StaticField);
System.out.println("父类--静态初始化块");
}
}
public class StaticBlock extends Parent {
public static String s_StaticField = "子类--静态变量";
public String s_Field = "子类--变量";
{
System.out.println(s_Field);
System.out.println("子类--初始化块");
}
// 静态初始化块
static {
System.out.println(s_StaticField);
System.out.println("子类--静态初始化块");
}
public StaticBlock() {
System.out.println("子类--构造器");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ystem.out.println("-------------------");
new Parent();
System.out.println("-------------------");
new StaticBlock();
}
}
4.继承中的this和super:
构造器中的this表示当前正在初始化的对象引用,方法中的this表示当前正在调用此方法的对象引用。this具体用法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当具多个重载的构造器时,且一个构造器需要调用另外一个构造器,在其第一行使用this(param)形式调用,且只能在第一行;
2.当对象中一个方法需要调用本对象中其他方法时,使用this作为主调,也可以不写,实际上默认就是this作为主调;
3.当对象属性和方法中的局部变量名称相同时,在该方法中需要显式的使用this作为主调,以表示对象的属性,若不存在此问题,可以不显式的写this。
int param;
function abc(string param){
this.param=param
}
其实,其牵涉到的一个问题就是变量的查找规则:先局部变量 => 当前类中定义的变量 => 其父类中定义的可以被子类继承的变量 => 父类...
super表示调用父类中相应的属性和方法。在方法中,若需要调用父类的方法时,也一定要写在第一行
5. 继承与组合:
从单纯的实现效果上看,继承和组合都能达到同样的目的。并且都是实现代码复用的有效方式。
但在一般性的概念层次中,两者具有较为明显的差别。
继承表现为一般——特殊的关系,子类是一个特殊的父类,是is-a的关系。父类具有所有子类的一般特性。
组合表现为整体——部分关系,即has-a关系。在组合中,通过将“部分”单独抽取出来,形成自己的类定义,并且在“整体”
这个类定义中,将部分定义为其中的一个属性,并通过get和set方法,以此可以调用“部分”类中的属性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