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星之路故意拖欠工人工资不给严重违反劳动法

导语:本人于2017年1月18日辞职到期离职,截至3月21日元月份的工资始终没有和本人结算。年后本人多次向公司老板讨要工资,始终以过两天为由一直拖着,今日本人再次给他打电话,也是一样的结果,请劳动部门能够出面给帮忙解决。

投诉厦门星之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后3月27日下午,星之路文化传媒老板(法人)甘永久(甘泉)就让他的助理陈女士给我电话说先让本人把投诉撤了说过两天给我工资。本人明确告诉陈女士在没有拿到工资前,是不可能撤掉投诉信息的;当天下午18:02星之路文化传媒法人老板又让他新公司的股东谢先生给本人打电话,同样是让我把投诉信息撤了,还说星之路文化传媒法人代表最近没有钱,我是同样回复谢先生:没有拿到工资前,是不可能撤掉投诉信息的。各位同仁想想他公司一年到头那么多活怎么可能没钱呢,他说没有钱4月12日还花费十多万在厦门工博会参展。

厦门星之路故意拖欠工人工资不给严重违反劳动法_第1张图片

(该图为投诉日期为投诉截图)

在3月29日下午大概四点钟左右星之路文化传媒法人老板再次给我打电话,以威胁的口气和我讲让我马上去到他公司,我当时在集美工商旅游学院做事,怎么可能马上到他公司,他就说我不去就是自己不要工资了,我和他说明天到他公司,他却说没有那么多时间等我。

(该图为厦门星之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厦门星之路故意拖欠工人工资不给严重违反劳动法_第2张图片

(该图为厦门星之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入住象屿五金机电城时店面形象图)

第二日早上九点本人给他电话问他有没有在公司,他说在,然后我就过去了,本人到了他公司以后,他就说我在劳动局投诉他公司影响他公司的信誉了,还扬言没有人敢投诉他公司,还出口骂人说我是什么东西,净瞎胡闹,终于没有谈拢本人就离开他公司了。3月30日本人给他助理打电话说再给他一周时间,拿不到钱后果他自己负责,后来,劳动局给我电话说星之路文化传媒法人代表甘永久(甘泉)和劳动局说我去年不是他员工还说不欠我工资,天地良心,象屿五金机电城那么多商户、他从商家叫的技术员、还有他的那些所谓的兄弟、他的助理等都非常清楚我在他那里做事,这样的话他也能说出口,经过劳动局多次调节无果后,本人才在网上发布这个消息,据本人所知他现在欠外面叫的好几个工人的工钱了,有的工人工钱超过万元。

星之路文化传媒法人代表甘永久(甘泉)名下公司有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久久通光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格安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

第九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该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同样也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基金、医保。几年了有关部门既没有监督检查,也没有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此事究竟会有怎样的结果,本网将继续跟踪关注!

原标题:厦门星之路故意拖欠工人工资不给严重违反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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