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灵感来自一顿饭

      “芙欢,喜欢的人是方磊吧?”岳红眉开眼笑的说。芙欢灵机一动接上了话茬:“别问了,八卦婆,你管那么多干啥?……”“你还别不承认啦,方磊那天送你的巧克力还在你枕头底下,哈哈,想逃过我的火眼金睛,没门儿!”

        “你,岳红,瞎说什么呀?那是……”‘’是什么?‘’岳红狡黠地看了一眼芙欢。‘‘看我,我目光如龙,我左右开弓……’’芙欢在座位旋转了一圈,快乐的唱起《将军》,企图转移话题。“别唱了,你的眼睛背叛了你的心……”“有吗?哪有?”两个快乐的姑娘打作一团。

        到了午饭时间,芙欢到窗口排队买饭,前面有个男孩梳着当时流行的杀马特发型,非常拽的姿态,戴着耳机左摇右晃,一不小心踩了芙欢的白球鞋,也不回头,芙欢正准备找他理论……大洋突然跑过来,大声的喊:“芙欢,你过来,冷锋说今天开个小灶,人手不够……”“吃饭还有人手不够的事?我不去!”“你怎么了,最近也不给我们送水了,也不好好的跟我们说话了。”“我很忙,大洋,我待会还有事,你们赶紧开小灶吧!”

        挑了一个靠窗的座位,芙欢开始享用今天的午餐,是她爱吃的小白菜炒豆腐和豆角肉沫,一边吃一边拿出便签本看才做好的太平天国时期历史大事记事表。当她看到洪秀全捡到一本《圣经》,萌发了创立太平天国的想法……她笑了,忽然有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文的灵感,今天语文老师布置的作文的主题是如何才能快乐?

        芙欢迅速的打着腹稿,构思大纲,寻求创新的立意。

        题目就叫《一条丝瓜的自述》。

          “丝瓜很苦恼,因为主人不喜欢他,主人的偏见来源于儿时被强令吃丝瓜开始的……

可是,丝瓜并不灰心,它决定不再以这种方式别扭的活着,因为那不是它的错。丝瓜开始在夏天的藤子上兴奋地晃悠着,舒展着页片,不再耷拉着祈求主人关注的脑袋。风来,它随风起舞,雨来,它快乐地点头。一股强大的力量在体内翻滚,它找到了,那是向上的力量。地里的番茄也长势喜人,又红又大的她很受欢迎,可是她总是一副悲戚戚的模样。“丝瓜,我不想被带走,我真羡慕你!”“什么?羡慕我?”“对,羡慕你,多么自由自在,晨间的鸟鸣,傍晚的凉风,弹琴的蛐蛐,歇脚的瓢虫都可以是你的朋友。而我没有,我的宿命就是去厨房打个照面,然后成为一盘菜,进入主人的五脏六腑,哎,哎呀!”番茄长叹了两口气。丝瓜听得出了神,这时间,主人的脚步声响起,原来是来摘番茄的,丝瓜望向那里,番茄没有吭声,悲壮的忘了一眼自己栖身的秧子,走了……

      那以后,丝瓜陷入了思考,快乐是什么,标准不一,对象不一,感受也不一。日子一天又一天过去,丝瓜的日常就是看看天看看地,看看来往的行人,丝瓜渐渐老去,但无人问津。她偶尔会想起番茄的话,成为一道菜的宿命之类,可是那不就是蔬菜的快乐吗?这一天,太阳很毒辣地炙烤着大地,尽管伏天即将过去,可是天气依然闷热,丝瓜焦渴难耐,它感觉自己快要不行了,蔫蔫地看着一墙的碧绿,时间慢的可以听到滴答声。主人来了,很意外摘走了它,它第一次进了那神圣的厨房,锅碗瓢盆以前都是听番茄们说起,真意外啊!“嘿,老丝瓜,你来接班啊!”一个软塌塌的布状的东西喊她。“喔,接班!接什么班?”“接我的班,我要退休了!你被抓来当洗碗布是最合适不过的了。”“喔,原来不是主人想吃一道美味了。”丝瓜有些惊讶,成为洗碗布,不是菜肴,她想着想着……洗碗布打断了她,我终于退了,每天在这灶上,烦都烦死啦,一点也不痛快。

很快,丝瓜成了洗碗布,虽然不是来进行宿命的之选,但是她特别开心,每日和锅碗瓢盆打交道,何尝不好呢?丝瓜可开心了!”

作文写好后,在语文老师的办公室里引起了不小的争论,几个老师在看这个童话体作文时,对芙欢语文老师说:“你们班芙欢作文全校范围内都不错,这次风格不一样”“对的,她不是擅长抒情类文章吗?记得上次的亲情类文章我们孩选取还登校报了”语文老师是个古板的人,不知这次会如何评价这篇文章,他一直很看重芙欢的写作能力,时不时会托起眼镜框对着芙欢说:“注意开头,结尾,要漂亮!还有标点符号。”芙欢从内心深处是很敬佩语文老师的,学生们都喜欢年轻的老师,可是润华老师却是老一辈中默默无闻却执着坚守的那一类,芙欢在他身上看到父辈的影子。

这篇作文,很快以通俗易懂,轻松活泼,得到同学的青睐,有时候走在校园里,会有人忽然跟芙欢打招呼,芙欢很诧异,走在一起的岳红拍着她道:“小作家,你红了!红遍了校园!”芙欢笑着打了她一巴掌,没好气的说:“没正经!”心里却甜滋滋的,她知道,自尊心有时也很矜贵,岳红是个小小的蛔虫,钻进了她的肚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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