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 FI 系列 005:业务范围切换有哪些注意事项?

业务范围的切换在 SAP 中比较常见,比如公司之前没有使用业务范围,后来要使用;业务范围因为事业规划合并和切分等等。业务范围切换涉及到 FI 与其它模块的集成,结合项目中实际切换的总结,谈谈注意事项。

业务范围派生规则

首先顾问应该把 SAP 关于业务范围派生的规则好好熟悉一下,比如看看 SAP Help。应收应付账款如何派生?固定资产如何派生?物料移动如何派生等等。可以参考我之前的一篇文章:SAP FI 系列 002:业务范围派生。

采购业务的切换

SAP 采购业务主要有三步:创建采购订单(Purchasing Order, PO),采购收货 (Goods Receipts)和发票校验 (Invoice Verification)。在进行业务范围切换的时候,业务进行哪一步,状态肯定是不统一的。对采购业务应该如何切换呢?

PO 单据本身没有业务范围这个字段,收货和发票校验时,根据派生规则(比如工厂,工厂+物料等),派生出业务范围。这个业务范围会计入到 GR/IR 这个中间科目。所以切换的时候,要将 GR/IR 科目的业务范围切换到新的业务范围,避免跨业务范围问题。对已经创建还没有收货的 PO,可以将数据导出,切换后再导入;对已经收货还没有发票校验的 PO,可以取消收货行,在切换后再重新收货。当然, 部分收货还得关闭当前 PO,创建新的 PO。

总结一些采购业务的切换要点:

  • GR/IR 科目业务范围切换
  • Oustanding PO, or open PO 需要关闭后重建

生产订单/成本收集器

生产订单单据中有业务范围字段,并且不能修改。如果工厂对应的业务范围变更,并且原生产订单继续使用,在后续业务中会产生跨业务范围的问题。比如生产订单完工入库时:

借:制成品 <----- 工厂新的业务范围
贷:生产成本转出 <------工厂旧的业务范围

所以对没有完结的生产订单,要解决在制品 (WIP)业务范围变更问题,可以采取假退料的方式操作:将生产订单的状态改为 TECO,结算后关闭。然后再对未完成部分创建新的生产订单。

还有成本收集器,如果成本收集器与生产订单关联,则要结清生产订单的在制品(如上所述);如果成本收集器与生产版本关联,则要在成本收集器结算后做删除标记,重新创建新的成本收集器。

销售订单

销售订单的行项目 (line item) 中有业务范围字段,未结清的销售订单可以关闭后重建,或者新增行项目。

内部订单

可以关闭原有内部订单后重建。

成本中心

成本中心转换业务范围,可以在成本中心主数据中新增时间段。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转换业务范围,只能新建固定资产后,用固定资产转移的方法。两个细节:

  1. 在建工程如果与预付账款款关联,要将预付账款款行项目转移至新的资产(比如 F-44);
  2. 固定资产转移后,原资产当月可能还要计提折旧。此时如果成本中心的业务范围变更,系统的记账逻辑是这样的:

借:折旧费用 <----原业务范围
贷:累计折旧 <----原业务范围

实际过账时,SAP 发现固定资产主数据的成本中心所对应的业务范围与原业务范围不同,则会强制改变折旧费用科目的业务范围,也就是说出现借贷方的业务范围不同。但这个时候呢,会同时触发 KI 188 错误消息 -- 系统检测到成本中心的业务范围不符。要将 KI188 消息类型改为警告。

科目余额和行项目

财务数据的转移,分为会计科目余额结转和行项目结转。行项目结转,要注意基准日、币别等因素,不能因为切换到期日、账龄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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