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理解--代理模式和命令模式区别


最近在看《大话设计模式》时,书中介绍代理模式用了拜托他人追美眉的例子,介绍命令模式用了通过服务员点烧烤的例子,看完就觉得都是通过一个中间人达到最终目的,于是产生了对这两种设计模式的区别的思考,以下时自己的一些总结,不知道对不对,用来帮助自己理解吧
1.类别不同:
代理模式属于“结构型模式”,命令模式属于“行为型模式”,相关解释摘抄如下:参考https://www.cnblogs.com/justForMe/archive/2011/07/18/2109211.html
1.1创建型模式
能够高效地创建对象就是创建型模式要探讨的问题。
1.2结构型模式
在解决了对象的创建问题之后,对象的组成以及对象之间的依赖关系就成了开发人员关注的焦点,因为如何设计对象的结构、继承和依赖关系会影响到后续程序的维护性、代码的健壮性、耦合性等。
1.3行为型模式
在对象的结构和对象的创建问题都解决了之后,就剩下对象的行为问题了,如果对象的行为设计的好,那么对象的行为就会更清晰,它们之间的协作效率就会提高。
所以,从上面的解释可以看出,代理模式(结构型)是负责解决对象的结构,其优化对象是类,命令模式更关注对象的行为,因此其优化对象时类中的方法。
2.具体代码实现不同
统一以烧烤为例实现代理模式和命令模式,代码结构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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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中所示,当把命令模式中的Waiter类改名为Proxy类,把Barbecuer类改名为RealCommand类时,其实两种模式相差不远,但是类结构不一样,命令模式中烤鸡腿(ChickenCommand)和烤羊肉(MuttonCommand)是分开的,而代理模式中全在RealCommnd类中,变成了两个方法。也就是说,代理模式关注的时类结构,当扩展时,需要增加实现了commnd接口的类,并且相应地增加Proxy类,一个Proxy代理对应一个RealCommand,而在行为模式中,扩展时只需要增加另外的实现了Command接口的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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