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 ClientHeight

 

 

 

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浏览器窗口,窗口被我故意拖小了,这样形成了滚动条,所以网页上端的内容就隐藏在了窗口上面,网页下端的内容就隐藏在了窗口下面。

clientHeight、offsetHeight 和 scrollHeight 大致可以这样解释(详细内容请仔细阅读后面的内容):

  • clientHeight 图中那块白的的高度。
  • offsetHeight、scrollHeight 图中白的+上阴影部分+下阴影部分,也就是网页内容高度。
  • 顺便提一下,那个上阴影部分,就是 scrollTop。

clientHeight

大家对 clientHeight 都没有什么异议,都认为是内容可视区域的高度,也就是说页面浏览器中可以看到内容的这个区域的高度,一般是最后一个工具条以下到状态栏以上的这个区域,与页面内容无关。

offsetHeight

  • IE、Opera 认为 offsetHeight = clientHeight + 滚动条 + 边框。
  • NS、FF 认为 offsetHeight 是网页内容实际高度,可以小于 clientHeight。也就是说网页内容实际高度小于 clientHeight 时,offsetHeight 返回网页内容实际高度。

scrollHeight

  • IE、Opera 认为 scrollHeight 是网页内容实际高度,可以小于 clientHeight。
  • NS、FF 认为 scrollHeight 是网页内容高度,不过最小值是 clientHeight。也就是说网页内容实际高度小于 clientHeight 时,scrollHeight 返回 clientHeight 。

测试一下

测试文件。

简单地说

clientHeight 就是透过浏览器看内容的这个区域高度。

NS、FF 认为 offsetHeight 和 scrollHeight 都是网页内容高度,只不过当网页内容高度小于等于 clientHeight 时,scrollHeight 的值是 clientHeight,而 offsetHeight 可以小于 clientHeight。

IE、Opera 认为 offsetHeight 是可视区域 clientHeight 滚动条加边框。scrollHeight 则是网页内容实际高度。

同理

clientWidth、offsetWidth 和 scrollWidth 的解释与上面相同,只是把高度换成宽度即可。

重要说明

以上是在没有指定 DOCTYPE 的情况下,如果指定了 DOCTYPE 为 XHTML,比如: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则意义又会不同,在这种情况下这三个值都是同一个值,都表示内容的实际高度(并不在乎窗口有多高)。

再说明一下,写这篇文章时,Chrome 浏览器还没有出来,后来我测试了一下 Chrome 在 指定了 DOCTYPE 为 XHTML 时的情况,真 BT,它的 clientHeight 和 offsetHeight 值相同,都表示内容的实际高度(并不在乎窗口有多高),scrollHeight 又是另外一套不知道什么玩意儿,总之这点它和 IE、Firefox 不同就是了。 

好,回过来,如果要在指定的 DOCTYPE 为 XHTML 的情况下,要按文章开头的解释(即 clientHeight、offsetHeight、scrollHeight 意义不同)来应用,怎么办呢?答案是:将 document.body 和 document.documentElement 一起应用,比如:document.documentElement.scrollLeft || document.body.scrollLeft(一般将 document.documentElement 写在前面),类似应用请参见:http://www.cftea.com/c/2008/06/U1FSRIC247DWTK2M.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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