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读后感

前一段时间刚度过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现在又读到他的活着,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实在是不忍再读他的其他作品了,两部小说都太过于悲惨,特别是这一部,让人心痛不已。
故事是采用一个民间采风者听到的故事来讲的,时间在过去和现在跳转,更加令人应接不暇,当你沉浸在故事中时,忽然跳转至现在,让你想到:哦,这是过去几十年的事情了。跳出了故事中,让你停下来思考一下,也是休息一下,接着,故事又开始了。
故事写得生动,也太残忍,也很荒诞。小女儿凤霞,伶俐懂事,在福贵被抓去打仗回来后发现因为发高烧而变成聋哑人,让人唏嘘不已,最后在生孩子时失血过多而死。小儿子有庆有爱心也十分懂事,为了给羊割草常常没有时间好好吃饭,为了不把鞋穿破就提着鞋光脚去学校,到学校再换上。每天来回几十里的路,锻炼了跑步的能力,在跑步比赛中活生生的超过比他大的一圈。却因为抽血医生为了给县长老婆输血而被抽血致死。由于死的太过突然,我始终认为是假的,是作者再骗我们,是埋伏笔,直到看到有庆被埋下,我还是不相信一个活生生的小孩子就这么死了。读着读着就发现这是真的,有庆真的死了,是的,它死了。福贵的老婆家珍原是城里米店老板的女儿,在福贵把家败光后最终还是回来和福贵一起过日子。作为妻子,她勤勤勉勉的,辛辛苦苦的做着她觉得她应该做的事,但是她得了一种病,浑身无力的软骨病,最后也在有庆和凤霞死之后也安详地死了。死之前那一段时间一直喜欢看着福贵,和他说话,有两个懂事的孩子和福贵过完这一辈子就知足了。还有生下来就没有娘的苦根,人如其名,最后却因为吃豆子过多而撑死。最后,一大家子,只留下了福贵还在。
在那个荒诞的时代,发生了这么多荒诞的事情,历史会记住,也会忘记,还有可能会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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