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4 以历史为“引玉” 看技术发展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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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德伯拉·L·斯帕 著

这是一个互联网技术的时代,也是一个物资丰裕的时代,便捷的现代出行、衣食无忧的生活方式、价值宽容的文化氛围,让我们比任何一个时代都要自信和乐观。与过去的生活相比,我们的确生活在一个“新时代”。

尺度不同,看问题的视角就不同。从技术的角度去看待如今的生活,或许我们只是在重复曾经的历史,不一样然而却很相似。《技术简史》这本书就向我们揭示人类社会科技产业发展的4个阶段的生命周期,告诉我们每一个技术时代只是过一遍生命周期,然后等待下一次技术的突破去实现下一个生命周期。

人类历史上,尤其是大航海时代开辟后,每一个技术的个新奇,都伴随着创造新的市场、新的社会结构、新的巨大利润空间的过程。技术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政府制定政策的速度,然而最终会让技术先驱者产生两种分化:一种是如爱迪生、马可尼这样的人会与政府良好合作,攫取巨额的利益;另一种先驱者则与政府发生对峙,政府让他们吃尽苦头。这又是为什么?

我们先讲“科技产业发展的生命周期”的阶段性特征:

第一阶段——“创新”。狂热的技术偏好者因为好奇和热情,投身到新技术的尝试中来。他们没有现实规则的约束,也不存在的技术上的不正当竞争,在自由、开放、有序的环境里艰苦又开心的研究技术。这时候的技术很新,也很微弱。

第二阶段——“商业化”。一部分有商业头脑的人看到新技术的潜在市场应用前景,开始用新技术去开头新的消费领域,去追求新技术的利润。逐渐各种资本也开始卷入,大家迅速跑马圈地。同时,各种“海盗们”也来了,他们顺着技术的轨迹从大洋上转战到电报行业,再转战到如今的网络。

第三阶段——“创造性的混乱”。新技术带来新商机,法律呈现滞后性。各种势力和角色在无序中竞争,好不热闹。但是对于一个新兴产业的健康发展来说,长期的无序甚至恶性竞争并不是好事。在技术早期,所有权是次要的,因为先驱者基本没什么值得霸占。在技术发展期,先驱者们有了自己的既得利益,他们要保障自己就要明确产权,要驱逐“海盗们”。

第四阶段——“制定产业规则”。没有新规则的订立,就没有产权的保障。需求是规则产生的最大动力,这时候政府介入进来制定规则。尽管很多先驱者早先是政府的对立面,但是现在他们合作了。政府能够给出新的游戏规则,防止排他性的技术标准、市场垄断和“海盗们”来毒害新兴产业。

书中有几个实例可以说明这样的“科技产业发展的生命周期”。比如跨洋贸易,大航海时代的航船集中当时最先进的导航技术、造船技术、地图绘制技术的科技,远洋贸易的商业利润让技术被广泛应用和升级。但是,当时海上没有一套大家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以武力为后盾的公开掠夺航船也十分盛行。缺乏打击海盗的手段,跨洋贸易变得混乱和危险,商人们对海盗愤怒不断高涨。后来问题愈发严重,海上旅行者、商人们以及海盗出身的贸易获利者对规范海上贸易的法律渴求,影响到各国政府的政策制定,终于1856年4月《巴黎宣言》宣告大洋海盗的终结。

比如有线电报事业,最初电报的出现和推广完全得益于一群技术极客。他们因好奇心和坚持不懈,不断开拓出各种可能性,拓展人类知识新边疆,却从不考虑物质的回报。接着,一批商人开始发现电报服务的商业价值,他们尽力去开发电报的商业潜力,去应用电报技术。经过这些先驱者的努力,电报市场建立起来。这时候各路诸侯逐鹿中原,大家征战不息,极大地影响点报业的生存和发展。电报行业的既得利益者渴望行业规则的出台,需要政府去管制这种行业乱象。最终,政府这种变相的“垄断”力量介入规则的制定。

我们现在可以回答行业先驱者为什么同样一个政府,有的市场先驱者获利,而有的市场先驱者受损。因为,政府建立起新行业的规则,遵守规则者顺应,违背规则者淘汰。《技术简史》中讲,“商业是有政治性的,政治也是充满商业利益的。这种交互作用,在贸易法规、国防法规和关于所有权、私有权的问题中,无处不在。但它在科技领域尤为重要,因为在这里,市场真正被建立起来,不断产生新的生产力,直到最后形成一种有序的产业。”关于市场和国家的关系,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斯教授认为,如果没有国家,市场根本不可能繁荣。

简单地看,“科技产业发展的生命周期”就是一个“技术个人主义”开始,到寻找“合适的商业模式”,再到“渴求新规则的制定”,最后要“政府的产业保护”的链条。同样,技术的突破、产业的更新,就是一个“从打破规则到建立规则”的故事。《技术简史》要告诉我们的是:技术新产业领域最关键的步骤是确定产权,而政府是维持和实施产业规则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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