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编程好习惯(待总结)



良好的习惯对于人的成长是非常重要的,良好的编程习惯对于我们编程能力的提高也是非常重要的。我们编程时要有良好的风格,源代码的逻辑简明清晰,易读易懂是好程序的重要标准。

1,一个好的编程习惯是,在代码开始处,统一对需要的变量进行声明。

有些变成语言,可以在任意位置,进行变量声明 eg C++,java,但C语言则需要在方法的开头进行变量声明

(以下摘···)
(1)类名首字母应该大写。字段、方法以及对象(句柄)的首字母应小写。对于所有标识符,其中包含的所有单词都应紧靠在一起,而且大写中

间单词的首字母。 例如: 
ThisIsAClassName 
thisIsMethodOrFieldName 
若在定义中出现了常数初始化字符,则大写staticfinal基本类型标

识符中的所有字母。这样便可标志出它们属于编译期的常数。 
Java包(Package)属于一种特殊情况:它们全都是小写字母,即便中间的单词亦

是如此。对于域名扩展名称,如com,org,net 或者edu等,全部都应小写(这也是Java1。1和Java1。2的区别之一)。 
(2)为了常规用途而创建一个类时,请采取“经典形式”,并包含对下述元素的定义: 
equals() 
hashCode() 
toString() 

clone()(implementCloneable) 
implementSerializable 
(3)对于自己创建的每一个类,都考虑置入一个main(),其中包含了用于测试那个类的代码。为使用一个项目中的类,我们没必要删除测试代 

码。若进行了任何形式的改动,可方便地返回测试。这些代码也可作为如何使用类的一个示例使用。这些代码也可作为如何使用类的一个示例使
用。
(4)对于自己创建的每一个类,都考虑置入一个main(),其中包含了用于测试那个类的代码。为使用一个项目中的类,我们没必要删除测试代 

码。若进行了任何形式的改动,可方便地返回测试。这些代码也可作为如何使用类的一个示例使用。
(5)对于自己创建的每一个类,都考虑置入一个main(),其中包含了用于测试那个类的代码。为使用一个项目中的类,我们没必要删除测试代 

码。若进行了任何形式的改动,可方便地返回测试。这些代码也可作为如何使用类的一个示例使用。
(6)使类尽可能短小精悍,而且只解决一个特定的问题。下面是对类设计的一些建议: 

■一个复杂的开关语句:考虑采用“多形”机制 

■数量众多的方法涉及到类型差别极大的操作:考虑用几个类来分别实现 
■许多成员变量在特征上有很大的差别:考虑使用几个类
(7)让一切东西都尽可能地“私有”——private。可使库的某一部分“公共化”(一个方法、类或者一个字段等等),就永远不能把它拿 出。

 
若强行拿出,就可能破坏其他人现有的代码,使他们不得不重新编写和设计。若只公布自己必须公布的,就可放心大胆地改变其他任何东西。在

多线程环境 中,隐私 
是特别重要的一个因素——只有private字段才能在非同步使用的情况下受到保护。
(8)谨惕“巨大对象综合症”。对一些习惯于顺序编程思维、且初涉OOP领域的新手,往往喜欢先写一个顺序执行的程序,再把它嵌入一个或两个

 巨大的对象里。根据编程原理,对象表达的应该是应用程序的概念,而非应用程序本身。

(9)若不得已进行一些不太雅观的编程,至少应该把那些代码置于一个类的内部。

  (10)任何时候只要发现类与类之间结合得非常紧密,就需要考虑是否采用内部类,从而改善编码及维护工作(参见第14章14。1。2小节的 “

用内部类改进代码”)。
(11)任何时候只要发现类与类之间结合得非常紧密,就需要考虑是否采用内部类,从而改善编码及维护工作(参见第14章14。1。2小节的 “用

内部类改进代码”)。
(12)避免使用“魔术数字”,这些数字很难与代码很好地配合。如以后需要修改它,无疑会成为一场噩梦,因为根本不知道“100”到底是指 

“数 
组大小”还是“其他全然不同的东西”。所以,我们应创建一个常数,并为其使用具有说服力的描述性名称,并在整个程序中都采用常数标

识符。这样可使 程序更易 
理解以及更易维护。
(13)涉及构建器和异常的时候,通常希望重新丢弃在构建器中捕获的任何异常——如果它造成了那个对象的创建失败。这样一来,调用者就不会

以 为那个对象已正确地创建,从而盲目地继续。
(14)当客户程序员用完对象以后,若你的类要求进行任何清除工作,可考虑将清除代码置于一个良好定义的方法里,采用类似于 cleanup() 

这样的名字,明确表明自己的用途。除此以外,可在类内放置一个boolean(布尔)标记,指出对象是否已被清除。在类的finalize()方 法里,

请 
确定对象已被清除,并已丢弃了从RuntimeException继承的一个类(如果还没有的话),从而指出一个编程错误。在采取象这样的方案之 前

,请确 
定finalize()能够在自己的系统中工作(可能需要调用System。runFinalizersOnExit(true),从而确保这一 行为)。
(15)在一个特定的作用域内,若一个对象必须清除(非由垃圾收集机制处理),请采用下述方法:初始化对象;若成功,则立即进入一个含

有 finally从句的try块,开始清除工作。








你可能感兴趣的:(java 编程好习惯(待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