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条生命线学习

近期学习刘润老师的专栏,越发觉得实用性很强,虽然个人目前还用不到,近期系列文章将以笔记+个人思考的方式记录,加深学习效果。

本节学习九条生命线:为什么小股东可以否决大股东的决议?

CEO以下叫管理(management),CEO以上叫治理(governance)。增资扩股、更改主营业务等重大问题,是CEO以上,也就是股东才能做的“治理”决定。根据法律法规赋予股东的权力,根据股权大小不同,有9条明显的分割线,这就是著名的“九条生命线”。

概念:九条生命线

第一, 67%,绝对控制线。
《公司法》规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决定,必须得到2/3以上票数支持。2/3,约等于67%。这就意味着,在同股同权的机构,67%的股东,相当于拥有100%的权力。这就是“绝对控制线”,可以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资/减资,变更主营业务,甚至修改公司章程等。

第二, 51%,相对控制线。
除了《公司法》规定的重大事项,其他公司的治理事项,比如高管团队的任命,管理团队年度指标,CEO薪酬等,半数以上同意,即可通过。

第三, 34%,安全控制线,或者叫一票否决权。
把“2/3同意,才可以通过”,反过来理解,就是“1/3不同意,就无法通过”。这就是34%,安全控制线,一票否决权的由来。

第四, 30%,要约收购线。
这条线,只和上市公司有关。你买到一家公司发行股份的30%以上时,如果还想买买买,就必须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简单来说,不是你想买就能买了。上市公司要注意是否有人逼近“要约收购线”。

第五, 20%,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
如果你的股东持有20%以上股份,他和你做类似的事情,对你是有重大影响的,甚至会影响你挂牌上市等资本市场道路。所以,允许别人持有你20%股份时,要避免其有同业竞争。

第六, 10%,临时会议线。
如果你持股10%,你觉得有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可以在董事会、监事会都不召集的情况下,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提出质询、调查、起诉、清算,甚至解散公司。10%的股东申请解散公司,法院应依法受理。法院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可以解散公司。10%,是守住小股东利益的重要生命线。

第七, 5%,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
这条线也只针对上市公司。意思是,超过5%,你就是重要人物了。不管是你直接持有,还是通过协议悄悄持有,反正受你控制的股票超过5%,你必须披露自己的持股信息,以及股权变动信息。5%,表示你对公司已经举足轻重了。

第八, 3%, 临时提案线。
董事会、监事会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一些“重大事项”。就算你不在董事会、监事会,只要你持股3%,你都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交议案。股东大会需要讨论这个议案。3%,表示我有提议的权利。

第九, 1%,代位诉讼线。
如果你觉得公司的董事、高管违法违章,损害公司利益,你只要持股1%,就可以“代表公司”向法院起诉他们。这就是代位诉讼权。所以,就算是1%的股东,都是悬在董事会、管理层头上的利剑。

懂得万事万物背后的“规矩”,并做到“随心所欲不逾规”,你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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