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自《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印发以来,我国上市公司数量显著增长、质量持续提升,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但也要看到,上市公司经营和治理不规范、发展质量不高等问题仍较突出,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同时,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和高质量发展面临新的考验。
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17项重点举措。
六是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合力。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强化上市公司主体责任,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完善上市公司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共同营造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
《意见》指出,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按照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坚持存量与增量并重、治标与治本结合,发挥各方合力,强化持续监管,优化上市公司结构和发展环境,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性明显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改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整体质量显著提高。
一是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则,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界限和法律责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要履行诚信义务,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要依法合规运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事会作用。建立董事会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健全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和方式。科学界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相关方的权责,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加快推行内控规范体系,提升内控有效性。强化上市公司治理底线要求,倡导最佳实践,加强治理状况信息披露,促进提升决策管理的科学性。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行动,通过公司自查、现场检查、督促整改,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目前一些上市公司仍存在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让资本市场IPO回归到为投资者谋收益、为上市公司谋发展、为利益相关者谋福利的初心和使命上,就要建立投资者友好型的公司理性资质体系,推进上市公司治理现代化。必须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与内控体系,激活上市公司的监事会制度和独立董事制度,让监事和独立董事能够真正发挥积极有效的监督作用。除了要完善董事、高管、监事们的激励机制,建立企业薪酬市场化评价机制,还要健全监事高管的问责机制,彻底扭转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下一步要落实中央会议精神,推进上市公司治理现代化应该是当前和今后很长时间的重中之重。
证监会相关人士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证监会的首要任务是监管,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理、规范运作,是上市公司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下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工作。
四是加强公司治理状况信息披露。有效的公司治理是保障信息披露质量的前提,而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能够强化对管理层的约束、促使他们恪尽职守。应通过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则、强化外部监督等方式,加强公司治理状况的信息披露,促进提升公司决策管理的科学性。
二是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以提升透明度为目标,优化规则体系,督促上市公司、股东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完善分行业信息披露标准,优化披露内容,增强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优化信息披露编报规则,提升财务信息质量。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要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相关部门和机构要按照资本市场规则,支持、配合上市公司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是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全面推行、分步实施证券发行注册制。优化发行上市标准,增强包容性。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辅导,提升拟上市企业规范化水平。鼓励和支持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上市。发挥股权投资机构在促进公司优化治理、创新创业、产业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培育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支持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发展壮大。发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在培育企业上市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促进市场化并购重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鼓励上市公司盘活存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完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收购和分拆上市等制度,丰富支付及融资工具,激发市场活力。发挥证券市场价格、估值、资产评估结果在国有资产交易定价中的作用,支持国有企业依托资本市场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境内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境外优质资产,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对境内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提升上市公司国际竞争力。研究拓宽社会资本等多方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渠道。
三是完善上市公司融资制度。加强资本市场融资端和投资端的协调平衡,引导上市公司兼顾发展需要和市场状况优化融资安排。完善上市公司再融资发行条件,研究推出更加便捷的融资方式。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开展长期限债务融资。稳步发展优先股、股债结合产品。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丰富风险管理工具。探索建立对机构投资者的长周期考核机制,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
四是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制度,在对象、方式、定价等方面作出更加灵活的安排。优化政策环境,支持各类上市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强化劳动者和所有者利益共享,更好吸引和留住人才,充分调动上市公司员工积极性。
有专家指出,与成熟市场相比,我国资本市场退市难、退市慢仍然比较突出,尚未实现应退尽退。一是一些无主业的空壳公司没有被及时淘汰,通过卖房保壳补贴保壳等手段长期滞留资本市场,严重影响资源配置效率。二是市场化约束机制尚未形成,导致在成熟市场中较为常见的市场化退市、主动退市等较为少见。9月底召开的国常会提出,要完善标准,简化程序,畅通渠道,健全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出机制,以及严厉打击规避退市行为。《意见》再次明确了“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这一思路。
一方面,严格退市监管。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加大退市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通过财务造假、利益输送、操纵市场等方式恶意规避退市行为,将缺乏持续经营能力、严重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秩序的公司及时清出市场。加大对违法违规主体的责任追究力度。支持投资者依法维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此外,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完善并购重组和破产重整等制度,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畅通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出渠道。有关地区和部门要综合施策,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方式出清风险。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证监会正在进行新一轮的全市场退市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退市制度,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强化交易所退市实施主体责任,优化投资者保护等配套制度安排,推动形成“有进有出”的市场化、常态化退市工作机制,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一是积极稳妥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坚持控制增量、化解存量,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处置机制,强化场内外一致性监管,加强质押信息共享。强化对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风险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分层次、差异化的股票质押信息披露制度。严格控制限售股质押。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参与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化解。
二是严肃处置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坚持依法监管、分类处置,对已形成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要限期予以清偿或化解;对限期未整改或新发生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要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依规认定上市公司对违规担保合同不承担担保责任。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整的,应当提出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的切实可行方案。
三是强化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政策支持。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对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的,证券监管部门要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作出灵活安排;有关部门要依托宏观政策、金融稳定等协调机制,加强协作联动,落实好产业、金融、财税等方面政策;各级政府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劳务用工、生产资料、公用事业品供应和物流运输渠道,支持上市公司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证券法等法律规定,加大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协作,实现涉刑案件快速移送、快速查办,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违法违规行为认定规则,办理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案件时注意区分上市公司责任、股东责任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责任;对涉案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一并查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依法采取暂停、撤销、吊销业务或从业资格等措施。
还要推动增加法制供给。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重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完善证券民事诉讼和赔偿制度,大幅提高相关责任主体违法违规成本。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依法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推广证券期货纠纷示范判决机制。
一是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向,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上市公司监管的重要目标。加强全程审慎监管,推进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提高上市公司监管有效性。充分发挥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督及自律管理职责、上市公司协会自律管理作用。
二是强化上市公司主体责任。上市公司要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不断提高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各尽其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对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上市公司要依法维权。鼓励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三是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健全中介机构执业规则体系,明确上市公司与各类中介机构的职责边界,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相关中介机构要严格履行核查验证、专业把关等法定职责,为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服务。相关部门和机构要配合中介机构依法依规履职,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信息。
四是凝聚各方合力。完善上市公司综合监管体系,推进上市公司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财政、税务、海关、金融、市场监管、行业监管、地方政府、司法机关等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增加制度供给,优化政策环境,加强监管执法协作,协同处置上市公司风险。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共同营造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
9日晚间,沪深交所就《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制定了相关的贯彻举措。
近年来,深交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把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上市公司监管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优化服务,多措并举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上交所认为,作为市场的组织者、管理者和服务者,该所在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方面责无旁贷。一直以来,上交所各项重点工作也始终围绕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这个主题。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把好入口关,增强包容性,支持多种形态的科创企业上市融资。精简优化规则体系、提高定期报告行业和财务信披质量、鼓励上市公司做好自愿性信披、大力推广业绩说明会,以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来凸显公司价值、提高质量。紧盯“关键少数”,聚焦市场乱象,打击财务造假,以优化监管来推动上市公司规范发展、提高质量。推动创新并购重组、再融资、股权激励、股份减持等持续监管制度,推进债券市场产品创新,为公司做强主业、转型升级、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提供更为适宜的制度环境,以支持公司用好资本工具做优做强。建立服务专项机制,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支持央企、地方国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增强经营活力。加大风险化解力度,平稳推进股票质押风险化解,支持民企纾解困难,以做深服务来提升上市公司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深交所提出了五大具体举措,分别为:
一是全力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落地。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证监会工作要求,秉承“开明、透明、廉明、严明”工作思路,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落地实施,畅通市场入口,支持更多优质公司上市发展。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运行一个多月来,市场整体平稳,制度规则和技术系统经受住检验,改革成效初步显现。在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背景下,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对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意义重大。深交所将认真学习领会并全面落实《意见》各项要求,遵循 “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按照“四个敬畏、一个合力”工作要求,把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上市公司监管服务工作的重要目标任务抓紧抓实。一是坚持改革赋能。坚守创业板定位,增强市场包容度和覆盖面,把支持科技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二是坚持制度先行。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突出“建制度”主线,履行好一线监管职责,守牢风险底线,维护市场稳健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三是坚持服务为本。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促进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水平,服务各类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平台实现高质量发展。四是坚持发挥合力。加强与各方的协作联动,努力打造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上市公司群体,着力将深交所建设成为“优质的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的交易所”,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而早在去年11月,证监会制定《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上交所已成立专门工作组,全力落实行动计划要求,与各方合力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交所昨日晚间表示,下一步,该所将切实贯彻国务院《意见》部署,认真落实证监会要求,秉承改革创新、勇于担当、服务奉献的精神,将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自身的光荣使命。近期将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建机制。着力培育“好公司有好待遇、差公司有代价”的市场约束机制,推动注册制、退市、并购重组、再融资、交易等基础性制度改革和完善。二是塑生态。与各方共建生态,发挥实控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带头作用,促进中介机构当好“看门人”,积极与地方政府协作,形成合力。三是抓监管。加强精准监管,引导公司规范运作,聚焦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突出问题,稳妥处置化解风险;科创板抓早抓小,防止乱象重演。四是做服务。深化柔性服务,持续做好日常咨询、培训等服务,深入重点辖区开展专项服务,将沪市打造成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主战场,主动为民企纾困搭建平台、对接资源。
10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通过《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培育壮大绿色发展新增长点;决定在粤港澳大湾区部分地方推广实行国际航运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值得注意的是,为适应产业升级趋势和绿色消费新需求,会议通过《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在技术路线选择等方面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在标准法规制定、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作用。引导新能源汽车产业有序发展,推动建立全国统一市场,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
为此,一要加大关键技术攻关,鼓励车用操作系统、动力电池等开发创新。支持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电动化与网联化、智能化技术互融协同发展,推进标准对接和数据共享。二要加强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快充为主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三要鼓励加强新能源汽车领域国际合作。四要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支持。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据报道,在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全国各地推进新能源车促消费政策,江西省为吸引市民消费,推出总金额1.15亿元的电子消费券,用于补贴市民购车、餐饮抵扣及购物消费。其余如广东、甘肃、浙江、江苏等地都相继出台了各种措施促进假期消费,尤其是汽车、电子等消费。假期期间,多地的汽车经销商客户盈门,很多门店在假期期间就完成了一个月的销售量。
在多重利好因素的影响下,9日A股新能源车板块实现节后开门红,超过9成个股实现大涨,龙头个股比亚迪再度创下新高。多家机构纷纷看好新能源车产业的后续表现。安信证券分析称,受流动性充裕带动和需求复苏影响,汽车板块整体估值持续修复,但横向对比,汽车整体估值仍处洼地,行业景气度持续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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