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务:第一篇 消防基础知识 第四章 易燃易爆危险品

危险品(又称危险货物或危险物品)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容易燃烧爆炸的危险品即为易燃易爆危险品。具体是指《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和《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中的爆炸品,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和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一节 爆炸品

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导致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从而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

一、爆炸品的分类

爆炸品实际上是火药、炸药和爆炸性药品及其制品的总称。按照爆炸危险性大小分为六项:

(1)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整体爆炸是指瞬间能影响到几乎全部载荷的爆炸)。例如:雷管、TNT炸药、硝化棉、硝化甘油等。

(2)具有迸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品。例如:火箭弹头、炸弹、燃烧弹等。

(3)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局部迸射危险或两种危险都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例如:速燃导火索,点火引信、二硝基苯等。

(4)不呈现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例如,导火索、手持信号弹、信号火炬、烟花爆竹等。

(5)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物质。例如,铵油炸药、铵沥蜡炸药等。

(6)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品。

二、爆炸品的特性及参数

爆炸品的特性主要表现为其受到摩擦、撞击、振动、高热或其他能量激发后,能产生剧烈的化学反应,并在极短时间内释放大量热量和气体而发生爆炸性燃烧。其主要危险特性包括爆炸性和敏感度。

第二节 易燃气体

易燃气体是指温度在20℃、标准大气压为101.3kPa时,与空气混合,爆炸下限小于或等于13%(体积分数),或者燃烧范围不小于12%(爆炸浓度极限的上限与下限之差)的气体。

一、易燃气体的分级

易燃气体分为两级。

1级:爆炸下限小于10%;或者不论爆炸下限如何,爆炸极限范围不小于12%。

2级:爆炸下限不小于10%,但小于13%,并且爆炸极限范围小于12%。

实际应用中,通常还将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归为四类火灾危险性物质,爆炸下限不小于10%的气体归为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

二、易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

(一)易燃易爆性

易燃气体的主要危险性是易燃易爆性,所有处于燃烧浓度范围之内的易燃气体遇火源都可能发生着火或爆炸,有的易燃气体遇到极微小能量引火源的作用即可引爆。

易燃易爆气体具有的三个特点:1.比液体、固体易燃,并且燃速快;2.一般来说,由简单成分组成的气体比复杂成分组成的气体易燃,燃烧速度快,火焰温度高,着火爆炸危险性大;3.价键不饱和的易燃气体比相对应价键饱和的易燃气体火灾危险性大。

(二)扩散性

气体扩散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比空气轻的气体逸散在空气中可以无限制地扩散,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并能够顺风飘散,迅速蔓延和扩展。

2.比空气重的气体泄漏出来时,往往飘浮于地表、沟渠、隧道、厂房死角等处,长时间聚集不散,易与空气在局部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引火源发生着火或爆炸;同时,密度大的易燃气体一般都有较大的发热量,在火灾条件下易于使火势扩大。

(三)可缩性和膨胀性

气体的可缩性和膨胀性特点如下:

1.当压力不变时,气体的温度与体积成正比,即温度越高,体积越大。

2.当温度不变时,气体的体积与压力成反比,即压力越大,体积越小。

3.在体积不变时,气体的温度与压力成正比,即温度超高,压力越大。

(四)带电性

影响气体静电荷产生的主要因素:1.杂质,气体中所含的液体或固体杂质越多,多数情况下产生的静电荷也越多。2.流速,气体的流速越快,产生的静电荷也越多。

(五)腐蚀性、毒害性

1.腐蚀性。这里所说的腐蚀性主要是指一些含氢、硫元素的气体具有腐蚀性。

2.毒害性。一氧化碳、硫化氢、二甲胺、氨、溴甲烷、二硼烷、二氯硅烷、锗烷、三氟氯乙烯等气体,除具有易燃易爆性外,还有相当的毒害性。

三、易燃气雾剂

气雾剂是指可借助容器内压缩、液化或溶解的带压气体将容器中的液态、粉末状或糊状等状态的药剂、附加剂等以细雾状、粉末状、泡沫状、糊状等状态喷出的制剂。根据喷出状态的不同,气雾剂分为喷雾气雾剂和泡沫气雾剂。容易燃烧的即为易燃气雾剂。

第三节 易燃液体

一、易燃液体的分类

1级:初沸点≤35℃

2级:初沸点>35℃,且闪点<23℃

3级:初沸点>35℃,23℃≤闪点≤60℃

甲类易燃液体:闪点<28℃

乙类易燃液体:28℃≤闪点<60℃

丙类易燃液体:闪点≥600℃

二、易燃液体火灾的危险性

易燃性、爆炸性、受热膨胀性、流动性、带电性、毒害性。

第四节、易燃固体

易燃固体根据燃点的高低,燃烧物质可分为易燃固体和可燃固体,燃点高于300℃的称为可燃固体,燃点低于300℃的称为易燃固体。

易燃固体的火灾危险性:燃点低、易点燃;遇酸、氧化剂易燃易爆;本身或燃烧产物有毒。

第五节、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1.氧化物性质

定义:本身未必燃烧,但因放出氧可能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物质

分类:

(1)按物质形态分为固体、液体氧化性物质

(2)按化学组成分为无机、有机氧化性物质

(3)按氧化性能强弱,无机氧化性物质又分两级:一级氧化性强,主要是碱金属或碱土金属的氧化物和盐类;二级属较强氧化剂,但较一级稳定,能引起燃烧

火灾危险性

(1)受热、被撞分解性

(2)可燃性

(3)与可燃液体作用自燃性

(4)与酸作用分解性

(5)与水作用分解性

(6)强氧化物质与弱氧化性物质作用分解性

(7)腐蚀毒害性

2.有机过氧化物

定义:一种含有两价的-O-O-结构的有机物,也可能是过氧化氢的衍生物

火灾危害性:分解爆炸性、易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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