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小记:过犹不及和前事总忘

郑昀@玩聚SR 090202

    历史总在重复,如你所知。

过犹不及 

    戊戌变法时,慈禧是准许变法的,杀伐决断不让须眉的她也完全明白已经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了。正是得到了慈禧的支持,光绪才得以牛气冲天,一百零三天维新就颁布了一百八十道新政上谕。

    袁世凯也是真心支持变法的。在赴小站练兵之前,便经常与康有为和梁启超称兄道弟把酒言改革。仿佛如今的IT聚会一样,据严复回忆:袁世凯每个周六都从小站赶来参加聚会,“斗室纵横,放言狂论,靡所羁约”。如若袁没有点真知灼见,如何能得到维新各方意见领袖的称赞和彻夜长谈呢,而且在变法最后危机关头康梁还要去请袁相助?

    但光绪被囚袁世凯告密六君子就义,何以至此?

    只能说“过犹不及”。

    其实中国历史上每次社会变革时,很少说有上下一心全民支持的,都是保守势力从与改革势力相持到稍稍后退一步,让改革派试试水。此时,只要改革派不知进退,全面出击,重重地伤害了方方面面的利益,一旦权贵阶层人人自危,改革很容易失败。尤其是到了某个临界点,稍有不慎,前功尽弃。光绪的180道新政上谕、王安石变法过程中的固执己见一意孤行全力打击反对势力、商鞅变法成功之后的凄惨都有这方面原因。

    我倒不认为这代表社会变革的时机不成熟,我只是认为这是策略问题。

    至少可以保住日拱一卒不求速成,光绪如果清楚地认识到:慈禧太后绝对不会反对图强,也未必一定反对变法,但在她的内心中,不管怎么变法,都要保证满洲权贵的绝对统治地位,即使变法,也要慢慢来,政局不能乱,稳定压倒一切。袁世凯当然也主张变法自强,但他不主张伤害既得利益集团,须“步步经理”。据他所记述的9月20日向光绪皇请训时所奏:“如操之过急,必生流弊。且变法尤在得人,必须有真正明达时务、老成持重如张之洞等赞襄主持,方可仰达圣意。至新近诸人,固不乏明达勇猛之士,但阅历太浅,办事不能缜密,倘有疏误,累及皇上,关系极重。

    所以三十年来大众看中国遍体布满脓疮,医疗、社保、铁路、电信、教育、贪腐、银行坏账、司法不独立等等一大堆问题,都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每一方背后都有只手遮天的势力,以至于朱镕基要公开说前面是地雷阵。但正因为是地雷阵,所以才应该逐点爆破,而不是把全部的火都点着,把所有的巨兽都从洞里驱赶出来。

    从二十年前的风波中,党的大佬们达成一个默契,再也不能把党内核心层之间的分歧公开化,稳定压倒一切。所以,这些年来,清理各个水泼不进针扎不进的山头势力也是逐个地、有节奏地做,股市全流通、银行股权改革、电信重组等等,都是慢慢来逐个做,保证不过多地招惹保守势力和既得利益集团,稳步推进。这样,很好。慢,是慢了点儿。但至少不会犯光绪、王安石和商鞅的激进之错。

    二十年前的那场变动,也是所托非人,攻的人行事鲁莽,守的人心怀惶恐。尤其是最后时刻,赵温已到了广场,意向已经趋于明朗,却不料风云突变,保守派本着党性,生生将格局扭转。从而将中国的改革步伐延后了至少五年,制度改革步伐至少延缓了十年。每次念及此,都要暗暗骂道:蠢,一群自不量力的二愣子货带领着乌合之众,楞把一盘好棋给下死了。

前事总忘

    以下文字摘录自《千岛湖事件》:

    1994年,千岛湖案件发生。在罹难者家属陆续赶赴现场后,当地政府除禁止媒体采访外,还密切监视台湾家属,严禁台湾旅行业代表到现场勘察及摄影拍照。

    时任台湾海基会副秘书长的石齐平4月4日从上海赶到杭州,受到阻止,没法到达事发现场。

  事后,海基会秘书长的焦仁和说:“那个时候,如果石齐平能到现场,出来说一句话,就不会造成台湾民众情绪这么大的反弹。”

    当时参与处理的浙江省民政厅方副厅长曾向万润龙表示,由于我们没有全面及时地报道,境外媒体尤其是港台媒体“先入为主”,连篇累牍地歪曲报道,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4月4日,上海《文汇报》驻浙江记者万润龙从事故现场回到杭州,马上将新闻封锁造成严重恶果的情况写成内参———《千岛湖“3·31事件”搞新闻封锁适得其反》。

  内参详述了事件发生后浙江省所做的大量善后工作,但是,因为有关部门搞新闻封锁,而封锁的只是我们自己,却堵不住海外的声音,导致海外媒体发表了很多不利于我们国家的主观报道,事件真实的情况无法通过正当的传媒渠道及时地昭告世人,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政治损失和极为恶劣的影响。内参建议,中央尽快采取措施,公布千岛湖惨案真相。

  “这是当年惟一的全国好内参一等奖。”万润龙回忆,江总书记当时在内参上进行了批示。新闻封锁这才得以取消,事实真相终于得到披露。

  当时一位参与处理事件的正厅级干部对新闻封锁评判说,世界上最糟糕的足球队员是将足球踢向自己的球门,让对方得分。

    据万润龙回忆,“千岛湖事件”后,当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国内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的通知》。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由“两办”这样的权威机关,就突发事件报道问题联合发出专门通知。

    传播学专家张君昌认为,这类天灾人祸和突发事件无须掩饰,及时准确报道,有效引导,反而有利于事件的处理。反之,结果是我们自身处境尴尬、被动无奈。

  2007年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开始施行。其中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造成后果的,根据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这么多年过去了,倒不能说一点长进没有,汶川地震倒是考虑到是天灾,所以无须掩饰及时准确地报道了,其他人祸则还是老一套。这次上海公安局除夕的事儿,网监的反应就非常之快,不到一天功夫,IDC机房已经打电话要求玩聚SR删热文了,不过效果和删奥巴马就职演讲片段一样,过犹不及,本来一点儿事儿没有,结果居然搞成掩耳盗铃欲盖弥彰了。

    每个地方政府都有因家丑不可外扬而新闻封锁的原始冲动,立法也无济于事,民间大骂也无济于事,因为他们看重的不是家丑外扬给普罗大众,而是官僚阶层的上级,他们只需向上负责,所以他们无须掩饰,无须担心大众的嘲笑。

   

    上面只是读史的一些感受,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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