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读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想起了孔夫子说过的一句话:“务以善小而不为,务以恶小而为之”。尽管书名叫做《杀死一只知更鸟》,但是作者在书中对杀死知更鸟的故事只用了一点笔墨,就是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给孩子讲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杀了一只知更鸟,从而使他总有一种负罪感的故事。但是该书之所以成功,绝不是这么简单,而更多的是,知更鸟的象征意义——书中的“怪人”拉德利和黑人汤姆。他们始终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与世无争,人畜无害,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自己想要的生活,用自己坚强的意志获得自己精神上的满足。可就是这样无辜的两个人,一个被四起的谣言无休止的中伤,一个被莫须有的诬告夺走了年轻的生命。

    说来实在讽刺,在世界上被称为最民主的国家——美国,却有着世界上最严重的种族歧视,直到现在,仍然普遍存在,因为枪杀黑人的报道时有发生。这或许不是作者愿意看到的,更不是大多数生活在美国的黑人愿意看到的,但却是一些白人或者大多数白人希望的,要不然,种族歧视也不会在美国社会存在这么长时间。

    只有弱者,才会打着种族主义的幌子,带着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以自己的肤色为傲,去排挤他们狭义思维中的所谓“有色人种”。这些天天诵读着《圣经》人人平等,却行着种族歧视,种族霸凌行径的人,很难说,他们是真正的基督信徒。 在学校里很多人都称黑人为“黑鬼”时,阿迪克斯纠正斯库特并告诉她这是个蔑称。而斯库特理直气壮的说“在学校里,所有人都这么叫”时,阿迪克斯的回答是“从现在起,从所有人里减掉一个好啦”。父亲阿迪克斯就是这么一个人,有些像《追风筝的人》里父亲的行事风格,就是在大家都认为的“真理”面前,自己先揣度是否合理,合理即接受,不合理就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在这里,父亲阿迪克斯再次展现了他善良的一面,虽然他不能改变大部分人对黑人歧视的观念,但至少他在引导自己的孩子学会去尊重他人。

    生活中,也是这样,不要人云亦云,辩证的去看待事情,保有自己的观点,民意有时候貌似民主,但是有时候,民意却带着最大的偏见和恶意。“克己复礼为仁义”;“存天理灭人欲“,大家可以把这里的“仁”和“天理”理解为“良知,正义”,努力去克服人性中恶的部分,不要求每个人成为圣人,但是人人的心里,都应该埋下一颗“善良的种子”。

    当阿蒂克斯义无反顾,竭尽全力的为黑人汤姆辩护的时候,他是值得尊敬的。作为一名律师,他为了正义,坚持职业操守;作为一位父亲,他为了孩子,努力言传身教;作为一个人类,他为了良心,一直堂堂正正。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一个平凡的父亲,用他的言传身教,去告诉他的孩子,将来要去做什么样的人,过怎样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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