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受损,你选择哑忍还是发声?

  8-12号蹭邻居的名额,参加了一个港澳游活动。在香港、澳门,商家鲜少有免费WIFI供大家使用,连酒店都很少提供无线网络,所以这几天都没上网。

  这2天选择放松休整,就在朋友圈和各个QQ翻译群里遛达。

  忽然间又看见那个叫李秦川的译员在各个群发消息。不过这回他发的不同,以往他只是在各个群控诉中信出版社赖他的稿费,这次发的却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照片。

  平心而论,看他以往在群里发的译文,确实有待改进的地方不少,难怪中信出版社弃用了他的译稿而另外找了人翻译(后面的译文也谈不上多好,只是比他的要好点)。

  但中信出版社分文不付就有些过了火。一本书,至少也会有个几万字,算是大稿了,怎么可以随随便便地交付给一个人?何况诉讼还涉及到2本书。

  一般书稿,通常会要求试译1000字以上。感觉中信出版社在把书交给这位李姓译员之前没有叫他试译,否则按他的译文水平不会把书交给他来翻译。如果有试译这个环节,那么一定是责任编辑的眼光有问题,分不出好歹。无论有没有试译,中信出版社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没有要求译员试译,是中信出版社自己偷懒省略了这个环节,对工作不负责;有试译这个环节,是中信出版社自己用人失察或者自己鉴别力欠佳。即使这个译员的译稿一塌糊涂,那也应该在第一本书交稿之后叫停,不再派发第二本的书稿给他。所以,一分不付怎么样也说不过去。

  这位译者,为了讨个说法,也算是拼了。打官司,他花了2万多。因为版权官司的起步费用就是2万,而他还要交一个诉讼费2700元。

  他自己也说了,这个官司的意义不在钱,而在于对翻译界及下一代的影响,不能让这帮祸害祸害别人及下一代。

  为他这一份初衷点赞!

  翻译这个行业,泥沙俱下、鱼龙混杂。译员优劣不等、客户优劣不等、在客户和译员之间充当二传手的翻译公司同样优劣不等。

  在这三者的关系中,译员处于最劣势的地位。除了本身有些骗子公司之外,因为质量问题或者因为用稿方的鉴别力问题,有可能译员的辛苦就会打了水漂。骗子会玩失踪,不玩失踪的公司会振振有词,一句话“你的译稿质量有问题”或者“客户不接受你的译稿,我们又另外找人修改(或者重新翻译)了”就可以拒不付款或者只付一部分的款。

  利益受损,很多人选择了哑忍,因为追讨起来,费时费力坏心情。殊不知,多数人的哑忍,让那些骗子没了畏惧心理,反而会变本加厉。我们的哑忍,实际上是在无形中纵容不良不法行为。

  利益受损,选择发声,于己于人皆有益,还能净化商业环境。愿更多的人站起来,维护自己应得的权益。更愿天下公正、童叟无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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