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媒体不是广告,广告效果要打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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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杉

互联网媒体是“一对一沟通”,不是广告,最多是一种“弱广告”,所以广告效果要打三折。

什么意思呢?我们一直在强调,广告是集体主义的,是集体活动。一方面,广告是宣传,它的功能是制造集体意识。另一方面,广告是承诺,需要见证人!

人生最大的承诺是求婚,所以求婚一定要在广场上,亲朋好友都找来,还要有尽量多的陌生人参与,最好租一架飞机拉一个条幅在天生飞,让全城的人都看到:“翠花你嫁给我好吗?”这叫求婚,一是给自己加码,二是给被求者增加压力,这是认真的了!

所以“一对一沟通”,本身就没有公信力,没有承诺,没有广告属性,没有广告效果。

互联网不像大众媒体,没有仪式性。无论是在PC端,还是手机端,没有一群人一起看的,都是一个人看,跟一个人说,然而跟一个人说的话,可以不算。

广告一定要有仪式性,而这个仪式性来源于媒体。

这是互联网媒体的第一个本质,说话不算数。也许你说的话是算数的,但那媒体的本质是说话不算数的,否则怎么那么多网络诈骗呢?网络诈骗的量是电视诈骗的一万倍。

这些年关于数字媒体吵吵嚷嚷,先是好多公司宣布告别广告,还有企业家很自豪很酷的说:“再见广告”,都去拥抱互联网。然后,又来新闻,宝洁公司指责数字媒体公司数据造假,广告效果不佳之类。

我们从媒介环境学的角度来说,互联网广告不是广告,而是一对一沟通,是窄告,或者说部分能成为病毒吧,总之都不是广告,所以没有广告的能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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