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大叔

几天前骑摩拜跟一辆外卖电动车撞了,我吓晕了过去,把外卖大叔吓坏了,不停问没事吧没事吧。老公报了警。警察叔叔很快来到现场,当即宣布我逆行我全责,法律工作者老公不服说人行道哪有什么逆行不逆行的,要不然这么多人逆行你们怎么不劝阻,绿灯了还有协管员放行的小旗子?于是警察叔叔二话不说把电瓶车和摩拜一起拖车拖走了,让我们双方第二天下午一起去交警大队处理。

第二天一早,外卖大叔联系老公,电话接通第一句话:“你太太没事吧?”随后才约定了处理时间。我自行前往,来到交警大队处理大厅,坐下等外卖大叔。大厅正前方有3个窗口,左右两边各有一间调解室,另外还有一间律师接待室。不多时有一个大叔在窗口前念叨着“怎么还没来”开始打电话,我站起来走到他面前对视五秒,都觉得不是对方,我坐回座位,大叔打了电话继续念叨“她老公说她到了”,这时我才确认他就是昨天和我撞了的那个外卖大叔,真的,外卖大叔们都长一个样,黝黑黝黑的。相认之后,大叔再次问我是否无恙,还感谢我抽空来处理。

繁复的处理流程我就不叙述了,警察叔叔一开始以为是电瓶车责任,后来发现是我逆行,“原来如此”地笑着批评了我一顿,然后问要不要调解?不需要?那你们自己去提车吧。我这才知道原来扣下的车是放在很遥远的停车场里的,大叔表示可以帮我把摩拜搬回马路上。走出交警大队的门,临分手,大叔说:“我应该给你一些包扎费医药费。”我说不需要,大叔显得很不好意思,不住地谢我。

其实我就擦破了点皮,那天是惊吓比较多。而且现场处理和交警大队调解的警察都说了是我全责,但是我感觉大叔不管大叔只认一个道理,那就是他撞了我,他得对我的受伤负责。如果换一个在“讲道理”的社会里呆久了的人,比如法律工作者,绝不会这样认死理。

另外出乎意料地并没有产生拖车费和停车费,证件复印的两块钱大叔坚持帮我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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