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男人们

   

      她爱黑色的宾利

      她爱银色的卡罗拉

      她爱红色的保时捷

    她爱车也爱钱,唯独不爱她自己。

    她说,她没钱,所以她自己不值得她爱

    她也爱那些男人们,因为那些男人们有钱。

  她对钱对车都爱的热烈,那是一种痴迷的,无法控制的爱。一天不去摸摸他的车,揣着钱出去挥霍一回,她就感觉跟没吃饭一样,软弱空虚的无力行走

  她身边的男人很多,有开煤窑的,有做五金生意的,还有开洗浴店,全是些俗人,她同样爱的一发不可收拾。金钱是一件完美的外衣,能让他们的脸庞,他们的身躯,他们的灵魂都变得完美而无暇,至少她是这么认为的。

  至于什么是真爱,她也说不清。煤老板王老五每年生日都会送她LV手包,带她出国游,带她吃豪华套餐,最后总会在夜幕降临时,送她回家。最开始,她以为老五是真爱她,爱的是她的人,而不是她的身。她更加迷恋这个胖乎乎的,带着手指粗项链,浑身总是散发着汗臭味的男人。直到老五的凶巴巴的媳妇打上门时,她才恍然大悟,他成家了。他不是舍不得碰她洁白的身,他不是怜惜她大好的青春年华,他是惧怕家里的悍妇。

 

  这个凶神般的女人不仅是他的结发妻,还是他所有煤矿的投资人,他的金钱都是从老婆那挖来的,他宁愿做条夫人脚下的狗,也不做穷人跟前的老好人。他跪倒在老婆面前痛哭流涕,指着她的鼻子骂着难听的话,甚至为了求得老婆原谅,他揪着她的头发按倒在那女人面前她卖掉了所有的包,,离开了他,,带着厚厚的一沓钱,踏入了新的征程。

    五金店老板,是她遇到的第二个男人。其实也不是第二,中间追求过她的人不在少数,有穷的吃不起泡面的,有懒得从不刮胡子的,有老的吃个香蕉都要剔牙的,她挑挑拣拣,最后看中了老金。老金没什么异于常人的魅力,最大的优点就是有钱。有多少钱她不知道,至少他的黑色奥迪她可以随便开,他家市区中心三百平的房子她可以随便进。在这个孤冷的城市有个家,,是她唯一的梦想。钱给不了她真正的爱情,却能给温暖,不管在哪,有家就有温暖。从老金宠溺的摸了摸她的头起,她就认定了这辈子就是老金的人了。那种抚摸带着父亲的手温,只有父亲才会亲昵的摸着女儿的头,。她死心踏地,不仅爱他的钱,也爱上了他的人。

  老金是个好人,实实在在的好人。她爱吃红烧茄子,饭店做的嫌弃不卫生,家里阿姨做的又总不是那个味,老金就下手自己做。第一次削茄子皮就划破了手,她撇着嘴骂他真笨,就又窝回沙发磕瓜子去了。。老金心里发酸,仍旧用流着血的手继续削皮,切丁,下锅炸,每一步都是从手机上学来的。看一步学一步,生怕哪一环节做的不好,惹她不开心。折腾了好几个小时,红烧茄子总算端上了桌,还是烧糊了。她勉强挑起一块塞进嘴里,是那种一颗盐粒都没加的绝望的淡。她轻轻叹了口气,笑着说,真好吃,来,一起吃啊。

  她终究不是无情无义的人,老金在外坐个车都有司机开车门,吃个饭都有专人递筷子,他只是用来数钱的手能亲自为她下厨做饭,已经是她的幸运了,她难道还不知足么。就他吧,还有什么可挑呢,再也不是二十出头的年纪了,再晃就真要嫁不出去了。

    就在她等着老金向她求婚,为她披着头纱,领她走红地毯的那几天,老金却查出了绝症,晚期,没有治愈的希望。她的天好像塌了,收拾好情绪,她就为自己想好了出路,她爱他,但她更爱她自己,她不希望自己的后半辈子,或者只是一年或者更短的时间跟这个病恹恹的男人绑在一起。她再次卖掉了他的求婚戒指。带着一沓钱踏上了新的征程

    洗浴店,是她最不愿去的地方。可天就是有千万种方法绝你的路。她快三十了,除了酒店端盆洗碗,超市收银卖货,化妆品柜台耗费口舌,实在再没有什么好的谋生之路,她的那一沓钱早已挥霍干净了。再不出来挣钱就真的要露宿街头了。穷日子她早过够了,苦日子也过够了,所以洗浴店是个不错的选择。

  她的工作也很简单,只需要站在门口朝来来往往的行人发出无比灿烂的笑容就好。她是个活招牌,瘦高瘦高的,一头披肩短发,脸庞精致,笑起来俩酒窝深邃迷人。所有正常的男人都会被她的笑容吸引,然后情不自禁的走进店里。不过她只负责门外招揽顾客,她有她的底线,爱财,也要取之有道。

  他,是暗处的幽灵。总是冷眼旁观着门外的她。他看见她在风里紧紧抱着胳膊,他看见她无聊时用鞋尖踢着石子玩,他看见她嚼着口香糖朝过路的人吹口哨,行为很惹人嫌,样子却可爱极了。他坐在店里收着钱,她站在门外为他挣着钱。钱没挣够,他不会把她收为己有。他占有欲极强,却又不想错过任何挣钱的机会。我们暂且就叫他冷先生好了。冷先生年龄不大,未婚,女友无数,凭着洗浴店挣钱无数,房产数套,全都寄在自己名下,连他年迈的父母都不曾接济分毫。就这样一毛不拔,吝啬,又暴戾的男人却盯上了她。她感受到了他炽烈的目光,感受到了他霸道的占有欲,她有意靠近他,顺理成章,一切天成。

  冷先生开着宾利带她吃自助,最后却要求AA制。去看电影的路上,车子没油了,他说现金不够了。他带着她泡温泉却只带了自己的泳衣,他给她过生日只点了最便宜的奶油蛋糕,她把蛋糕抹了他一脸就逃之夭夭了。这回,她没什么可卖,这个男人连一只手表都不曾买给她,他对她的爱是肤浅又令人厌恶的,或者那都不能称之为爱。

 

    阿三是她最终的归宿。他怎么说呢,也有钱也没钱。有钱是对她有钱,没钱是对他自己没钱。阿三知道她喜欢包,还是LV的,他就拼命打工挣钱。一天三份工,每一份都认真到苛刻。送快递时他总是以最快的速度冲上楼,为了凭优秀员工多挣三百块的奖金,他对每一个顾客都服务的极其周到。快递无论是大件的冰箱洗衣机还是一副小耳钉,他都二话不说吭哧吭哧搬上楼,遇到顾客对货物不满意直接退货时,他又二话不说吭哧吭哧搬下楼。他送的快递最多,流的汗水最多,收到的好评也最多。最辛苦的就是在广告公司兼职了,广告公司每回接到大活就需要大量的人手,他必定第一个到场。搭脚手架,给活动现场搭场地,全是钢管,他不分轻重抢着卸货,搭架子。商家时间催的紧,他就和一帮工人白天晚上的连轴转着,一转就是好几天,,常常半夜三四点还在赶工期,常常大雨哗啦哗啦下着,他扔在脚手架上叮叮哐哐。她看着心疼,劝他别干了,他嘿嘿的笑着。“接一个大活才够你买半个包,我没用,让你跟着受苦了”。她的心就跟着疼了,是我让你受苦了啊,傻瓜。她第一回知道了爱的滋味,阿三是真心疼她,她也就死心塌地的跟着他了。

    认识半年,三十一岁的她被阿三牵着手拉进了婚姻的殿堂,简单却用心的婚礼,她喜欢的紫罗兰摆满了桌,戒指上刻着“唯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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