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笔斯人

去年冬天,从他乡回到家乡,再从家乡回到故乡,在途中看惯铁轨颠簸,山河翻涌,当两边的风景不再变幻的时候,心中忽有些凝滞,一回神才明白到家了。本打算抄小路直接到老屋,但没走两步,就发现前面已被荒草覆盖,又哪来的路。只好沿大路走,其实老屋不远,从大路也就一刻钟。远方的青山拉近,耳畔的水声渐响,于是便知道,终究是回来了呢,脚步加快,从屋后丘上的路下去,在布满青苔的水缸里抔一抔水洗净双手,还没有敲门,后门便打开了,进去便是灶房,灶里还有余薪,灶王爷的贡品也摆的整整齐齐,悄悄拿几颗糖揣进包里,。心满意足的走进正厅,桌上热腾腾的鸡鸭鱼肉,伴着故乡独有的辣气升腾,电视里也正在播着春晚“今天是大年三十,此时此刻我们是在中央电视台的一号演播大厅为您现场直播……”可是却没有人在,大概是年节的缘故,大家都出去放烟火,远处传来的鞭炮喧嚣也印证着我的猜想。只好等大家回来,走进偏房,从书柜上拿下一本书正准备看,书里却掉落下一张信纸,摊开信纸,一眼便认出是公的笔迹,于是就坐下来认真看,只见纸上写道:


余家贫,然耕植尚足以自给,小有余钱。父母遂资吾弟兄六人至于学。当余之从师,大兄赠以钢笔,另书“风骨”作劝勉。余时尚幼,然见其字铿铿然有金石声,遂爱之。此后,余写字作书皆以钢笔为常。

此笔通体黑红,间隙鎏金,夏日触之亦有冰凉感,然不似金属,反类玉石。其笔帽、笔杆连结处有鎏金状,笔夹亦作鎏金状。笔尖笔舌为单色金,尝磁石吸之而不附,遂知其为镀铜。笔首尾长约四寸,粗可三分许。此笔若黑龙卧息,气蕴内敛,使人爱之。

其笔势深沉,另其重不小,吾初尝时,似有巨石覆手,迫笔前行,形迹难以捉摸,远观之,实“鬼画符”矣。吾疑笔有差,心生弃之。忽见大兄所书“风骨”,于吾有东西施之别也。愧之。吾闻锲而不舍,金石可镂。遂日以继夜,临写古本,描摹诗词。忽有一日晨,吾运笔流畅,似巨石已碎,手感舒爽,堪能拉直横竖,小有撇捺。吾心乐之,彼时年少,遂炫耀乡里,自以为大成,弃笔玩乐,会大兄,其以“锲而舍之,朽木不折”告吾。翌日,拾笔惊觉又巨石覆手,字形迹诡谲,有野马脱缰之感。于是始悟大兄所言。遂持笔静坐,月旬,大兄视吾之字,颌首曰:初具形矣。兹时,始能如臂挥洒,运笔得当。描大兄“风骨”,堪有其形。

大兄长吾十岁,又为长子,故远就乡里,教于学堂,临行以锲而不舍告吾,另言其归矣,当察吾字。吾愈勤矣,晨起则始,日暮方止,其间废寝忘食,只待兄归。然福祸难料,巴山多猛兽,大兄死于虎口。吾闻之悲矣,而无可奈何。然斯人已逝,言犹在耳。吾字日精,略得大兄“风骨”。虽笔下龙飞凤舞,纸上铁画银钩,然大兄终不可察,深以为憾。

期年后岁暮,烟火声惊,吾忆去年与大兄游戏,思其心切,提笔状轮廓,然忽神思不清,因梦入眠,见大兄威严状,察字而后展颜,又曰:“愚兄安好,小弟勿念。”吾泪目婆娑,纵千般言语,竟凝噎不能言。而后鞭炮乍响,不见大兄,吾奔乎庭院,亦不见大兄,忽晓大梦已醒,斯人已去。怅然良久,若有所失。

今忽见此笔,虽阅笔无数,然独此笔寄情深矣。大兄所望,吾未尝废,勤练不辍,初具其神。然大兄终不复矣。怅然略有所忆,因由记之。

嘻,斯笔斯人,吾亦将往矣。

公写的小记,到这里就完了。我看着最后一句,感觉有些奇怪,大公已经死了那么多年了,公“何往呢”?忽然耳边鞭炮乍响,猜测大概是他们回来了,步入前厅,却发现还是空无一人,奇怪的是桌上的饭菜却不见了,电视也关着了,走进院坝里,更是惊讶的发现堂屋的后墙竟然已经塌掉,门前荒草丛生,屋后丘上竟有几座坟墓。仍然有些难以置信,手伸到包里想找到那颗糖,却发现竟然是一支钢笔,一支通体黑红,间隙鎏金的钢笔。恍惚间,两边的山河翻涌,脚下几分颠簸,我泪目婆娑,才想起老屋早就已经塌了,才想起来公早就已经不在,才想起钢笔早就已经传给了我。

怅然静坐良久,泪水就从眼睛里面落了下来。放下钢笔从包里拿出纸,就在擦拭泪眼的时候,我依稀看见桌前的纸上写着一句话:

时光打马而过的瞬间,总有一种情感教你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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