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到底该不该被捕?

   最近网络消息称,范冰冰将被处以8亿元的罚款。并且范冰冰也在网上写了一篇很官方的道歉信。


范冰冰到底该不该被捕?_第1张图片

     该文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简明深刻的阐述了自己不该被利益冲昏头脑,这篇文章写的无懈可击。

    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大概她在小的时候可能经常检查的。 自古至今,曲艺杂耍的从业人员实际的社会地位都是很低的,虽然出过一些艺术大家,像梅兰芳等。但是据一些书中记载,虽然这些曲艺人员的收入稍高一点,但是社会地位其实并不算高。

    当今社会,娱乐明星无论经济收入还是社会地位或者政治地位都是空前高涨的。他们参与经济、参与慈善、参与救灾、参与政治建设。在一定程度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名副其实”,实际是在讲外在表现必须要有内容一致,或者可以这里也可以理解成享受的社会地位与经济利益要其自身创造的价值保持一致。

    从我的个人经验来讲,一般从艺的学生有两种情况:其一是对艺术有着超出一般人的天赋所以自觉从事这条路 ,其二就是文化课程学习不佳,退而求其次学习艺术。学习艺术还要有具备一定的家庭经济实力,因为艺术生是很费钱的。但是再学生圈里,相对来说是在鄙视链的低端,一般是理科鄙视文科,文科鄙视艺术生。 所以就导致了娱乐圈为何明星的素质普遍不高,理论上他们可能很多从学历上大概只是中专水平,当然,我们并不能以学历论能力和其创造的社会价值。 学历只能在一定大概率上反应一个人的基本智力和素质,只能是基本。

     其实,范冰冰本身也算是屌丝逆袭的典范,我们都是loser。都是社会金字塔的低端。她通过自身努力爬到顶端,按道理是我们的榜样,可维护偷税之事一处,绝大部分人都是落井下石的呢? 税务机关说的是对的,从扩大税源的角度不能给她判刑。说范冰冰偷税,实际上又有多少企业不偷税? 在中国,保守估计应该有大半以上的企业是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的,这依然是一种社会潜规则。

     纵然如此,为何我们唯独想对范冰冰落井下石? 客观来说,我个人从情感上也是倾向于对其判刑,且不说社会税收价值,单单是其个人收入这一点就足以让人愤恨,一个人能创造十几亿甚至几十亿的收入,比几百人的工厂企业的收入都要多得多。这难免引起民愤。试想单单罚款就8亿,收入又要多少呢? 一个社会的进步在很大程度上是公平的体现,一个范冰冰何得何能一个人就能创造十几亿的财富?我认为无论在物质层面,甚至是精神文化层面都未作出积极的价值。

     希望范冰冰被捕,本身内心就是纠结的,这既反映了我们追求公平和平等的美好愿望,也我们自身恶的本性作怪,屌丝逆袭虽然励志,但我们还是会为他们的不幸内心窃喜。

     在这个娱乐时代,我们确实没有什么精神追求了,娱乐逆境充斥我们的视听,不断刺激我们的感官,表现看是快乐的,实际却是短暂娱乐后的长久空虚。远离毒品、远离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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