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数学>纳什均衡和博弈论-17》@2019.09.22.

  1. 关于自然法则的法典——来自于罗马时代或者希腊时代——罗马法律系统承认罗马民法,也承认更为普遍的万民法——包含“适用于全人类的”由“自然原因”生成的法律——万民法被罗马人视为“自然法”或“自然法典”,假定全人类所共享的“非政府”法典——从该观点来看,人类的政治制度打乱了“事物有益和谐的自然秩序”;如莱斯利所说,斯密的年代,建立“自然法典”是找到“人类社会基本规律”的两种方法之一——即试图通过人类思想的内在特点推导出它的自然秩序,进而推出社会的规律;与此相对,另一种方法,是通过重申历史和分析现实生活的特点来找到食物的原貌从而推导出社会规律,而不是理想化认为人类本性应该是怎么样的。

  2. 斯密的《国富论》,表达了对“自然法典”的赞同,减少政府的“优惠和限制”使“简单明了的天赋自由系统”得以建立;斯密的“思索”试图“阐明一种存于人类思想原则中的自然之力”为逐渐增加国家财富”所做的准备“,并且“论证了推动一国民众至九鼎之位的最行之有效的方法乃是按照自然的规律行事”。

  3. 斯密关于道德哲学和财富规律的两本最伟大的著作,是一个伟才的才智事业的一部分,这个事业最终产生了经济学和人类科学(社会学和心理学);18世纪——斯密的年代——是一个深刻的思维才智融合的年代,涵盖了物理科学和社会学,经济交互和人类本性,以及所有关于理解和诠释生活、宇宙乃至世间万物相互激发出来的新颖观点。

  4. 正如牛顿发现了物理宇宙的“自然秩序”,追随者们寻找社会自然秩序背后的规则;18世纪后半叶出现的政治经济学,作为“对自然秩序和物质繁荣之间的联系的研究”,研究“基于物理的和社会的,财富背后的规则”;同样的融合,也影响着今天的科学家们,数学和物理与生物学、社会学以及经济学的融合,是一项增长型行业,博弈论作为催化剂,加速了这一融合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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