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国酒”商标被驳回并剔除“国酒”宣传资格,“国酒”将属谁家?

茅台“国酒”商标被驳回,痛失“国酒”宣传资格,国酒之争落幕?这与其说是落幕不如说是新一轮“国酒”之争的开始。国酒到底属于谁?

2018年7月下旬,茅台集团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不予注册“国酒”商标的复审决定。

随后,起诉工商总局和同行企业的做法,让茅台陷入了舆论旋风。岂料,不久之后便峰回路转。8月13日晚间,茅台集团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回,并谨此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各相关方表示诚挚歉意。”

至此,广受关注的国酒茅台商标行政诉讼案件告下一个段落。随着茅台撤回“国酒”商标的行政诉讼,“国酒之争”或进入长久沉寂期。

近年,茅台早已以“国酒”身份自居,专卖店招牌和广告用语上大量出现,但“国酒”商标至今不属于茅台。商标委认为,“国酒茅台”这一商标中的“国酒”文字带有“国内最好的酒”、“国家级酒”的质量评价含义,茅台集团提交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国酒”具有其他更强的含义。该文字成为茅台集团注册商标的组成部分独占使用,易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

而茅台集团认为,“国”字本身有“国家的”、“国家级”的含义,但是“国酒”作为词汇并不能得出“国内最好的酒”的含义,而所谓“国家级酒”的含义也是模糊不清的。“国酒茅台”的含义应当结合这一商标的整体来理解。

同时,茅台集团还认为,“国酒茅台”已经在社会上使用多年,相关统计结果表明,“国酒茅台”的使用并没有不当而导致损害同行业酒企的利益。此外,其他酒企也注册并大量使用“国”字商标,如国窖、剑南春国宝等,与“国酒茅台”共存于市场多年。其他诸如药品、茶叶等商品,也出现了“国礼”、“国粹”、“国药公”等商标,根据审查一致性标准,“国酒茅台”商标也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而对于茅台申请“国酒”商标一事,其他酒企则给出不同意见,一旦“国酒”商标独归茅台集团所有,将对其他酒企造成不言而喻的影响,消费者会把贵州茅台与国酒划上等号,对其他企业势必造成不公平竞争。茅台一直以“国酒”身份进行品牌定位和广告宣传,“国酒”的传播和价值早已进入消费者心智之中。茅台现在这样做,是希望从法理上明确“国酒”地位,获得永久性竞争地位。

“国酒”商标是一种巨大的隐形资源,代表着行业领军者的地位以及社会对其品质、企业文化的高度认可,其背后有巨大的垄断性、排他性利益,需谨慎对待。但是,近年来,行业已出现了大量“国酒”型企业,除了“国酒茅台”,泸州老窖的“浓香国酒”,洋河的“新国酒”,剑南春的“盛世国酒”等,葡萄酒行业长城的“红色国酒”等,“国酒之争”早已没有以往那般激烈,更多了一份温和和包容。

2018年10月,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国酒”字样今后要在茅台的宣传中剔除。随着本轮“国酒之争”告一段落,国酒之争或进入长久沉寂期,“国酒”到底属于谁?或许它确实不能独属一家,而是全行业的资产,以“竞合”态度发展的茅台显然也是其中之一。对于这件事,您怎么看呢?

你可能感兴趣的:(茅台“国酒”商标被驳回并剔除“国酒”宣传资格,“国酒”将属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