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婚·变(二)理论上,没有“为爱情而结婚”这码事

(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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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已经言明,当女性为求自保而促成婚姻向一对一的个体婚制演变时,必须付出额外的牺牲,能够这样做的根本原因是,男子以要求妇女成为他的私有财产的其中一部分为条件而认同婚姻制度,为了保护财产,个体婚制的绝对排他性变得更需要去保护和巩固,这才是结婚起源的真相:保护私有财产。在物质条件极度匮乏的人类初级阶段,这显得最为重要。

种族繁衍即子女是婚姻的真相中仅次于经济的第二条:种族繁衍是人类的本能;生产力极为低下的时代,人类普遍寿短,为了族群不至于灭亡消失,子女繁衍成为人类“活下去”的希望,婚姻中的妇女因此被赋予为家族延续生命即养育儿女的重任。

婚姻的真相中,性或“爱情”排第三位,这指的是欧洲国家的婚姻。但在传统中国,婚姻首先、从来都是义务,以祭祀祖先和繁衍后代为目的,所谓夫妻感情会妨碍他们为大家庭承担更多的义务,这里面压根没有“爱情”什么事,人们鼓励夫妻关系要不即不离,“相敬如宾”,客客气气的(为什么旧时代的婆婆大多特别忌恨儿媳和儿子表现亲密,根本原因就在于此)。“性”更是讳莫如深,连枕边话也不必出“删节版”。

即使在相对更人性的欧洲婚姻史演变中,“为爱情而结婚”也是最为脆弱的,早期欧洲人同样有着和传统中国相似的对婚姻的看法,财产和子嗣最为重要,贵族娶妻往往等同于“娶”回来女方家的一大片封地、财产甚至贵族头衔,这方面一个著名的历史实例,是公元1136年,法国阿基坦公爵之女埃丽诺嫁给法国国王路易七世,带去阿基坦这块封地为嫁妆;17年后,埃丽诺和路易七世离婚,改嫁英国国王亨利二世,阿基坦又作为嫁妆落入了亨利二世手中(而精明的亨利二世为了获得这一块庞大的财产,年仅19岁的他娶了30岁的埃丽诺)。这是比中国更为合理之处,离婚比较自由,离婚后女方可以合法夺回随嫁的土地和财产,若生有子女,则再可以分去一部分夫家的财产,这导致许多贵族的家产随着一代又一代的婚姻而被稀释。因此为了防止家产被摊薄,一些贵族家庭要求必须至少有一个儿子终生不娶,以此最大限度地保证财产永久属于自家。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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