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与苹果

前段时间负责人在群里通知,提醒以后发邮件的署名要删掉纽约办公室。

想必是纽约的那位高大上的非常具有商务精英气质擅长social的D先生跟F老先生闹掰了吧。

想到去年我刚入职没两个月就要安排接待他和巴塞罗那的老朋友R先生过来开拓市场的会议,简直一团糟。

也是在那时,负责人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说我自己答应要帮忙他们(原来他们并不是内部人员,而是外部的类似中介的角色),明明开始是他让我们来做安排的,现在把自己的责任都撇的一干二净。

那时还安排了两场去香港的会议,回来时只有我跟D先生坐的士,当时他在车上举例子说,好的营销人员可以在不同行业之间转换的,例如卖可乐的也可以去卖苹果手机。

我一直记得这个比喻,今天特地去搜了一下这个事实。主角是百事可乐的约翰麦考利,当时是乔布斯将他从百事可乐挖到了苹果,用一句“一起改变世界”。

知乎上有个回答比较能引起共鸣,也是我认为市场或者营销在一个企业中的角色:任何一家伟大的公司而言,不管是哪个行业,我觉得都至少需要3个方面:出色的产品,强大的品牌和营销能力(必须以产品为基础),以及高效的运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始终认为管理消费品和高科技公司没有太多的不同。当然,对产品和行业的远见则anyway需要一些天才。

这几年的工作其实离marketing其实越来越远了。偶尔会看看一些有意思的广告或者文案,但回想起来,其实也没有真正做过营销类的工作。

而BD,已经做的发现自己不喜欢了。也是一个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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