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柔》

(1)

月色冰凉,星辰摇曳的让人发慌。那年五岁,我总会在凌晨一两点光着脚溜进厨房。

几个冷掉的馒头,一瓶老干妈,我蹲在院子里使劲的挠着脑袋,辣到头皮发麻。

两瓢井水灌下去,几近呕吐,感受食物在嗓子与唇齿间徘徊,肠胃也不能承载再多的安全感,这才哼着鼻涕,不乐意的起身回屋。

小时候明明吃的很饱,可是心里总是空落落,噗通噗通,饥饿的狂跳。


(2)

小学口吃很严重,结结巴巴笨拙木纳。有次老师让我背诵课文,结果支支吾吾半天,手心出了汗,红了眼,课本也湿好多页。

后来性子越发内向,沉默寡言,遇到熟人大多是笑得热烈,体面寒暄,而后,您好,再见。

其实很想再亲近一点,可是话到嘴边又紧张的红了脸,只能懂事的站在一边。

亲朋好友总会夸赞我有礼貌,性子安安静静。只有自己明白,我是束手无策,索性活的冷冷清清。

那时候放学要比别人晚。铃声一响,我便一股脑的把书本,铅笔盒塞进书包里。

然后,再倒出来,把铅笔盒打开,削笔刀,铅笔,橡皮统统捣腾出来。

接着小心翼翼的摆好,数个七八遍,确定无误,再放进书包里。

接着,再拿出来,放进去。

周而复始,一直到我疲惫下来。

我开始病态的害怕弄丢东西,我要时刻的确保它们会不会离开,在不在我熟悉的位置,好像这种行为可以填补我莫须有的安全感。

其实没有脑袋和手脚的物品很好管理,我放在哪,它们便安安分分的在那里。想起来,它们一定在。

东西只需要记忆,人不是,想起来的时候,她不在。

可是弄丢了,就忘了自己从哪里来。

索性把你当成一支珍贵的笔,放进童年的铅笔盒里。

若是哪天触景生情,就把这支笔攥紧,把你画的眉目舒展,和蔼可亲。

对,身边一定加上自己。扬着脑袋,乳声乳气,眼里都是你。


(3)

年龄再大一点,我爱上了张爱玲的小说,也爱上了心理学,深夜失眠会捧着一本佛经啃到天明。

有人说我矛盾的很。明明有着一副世俗的皮囊,却总想要看破这红尘孑然一身。

我倒觉得,人世一场,最好活的踉踉跄跄。

大喜大悲虽然不讨喜,但安逸久了也会不尽人意。

那些书籍里的角色,结果我都可以错过,唯独字里行间的细腻让我着迷。

就像人生,甲乙丙丁千百位,遇见了便是幸运,幸运的不是结果,只是过程里有你。


(4)

最后,我也相信,在这些风餐露宿,披星戴月的日子里,人会活的越来越温柔。

这种东西不会腐朽,因为它以梦而生,以痛而休,经岁月沉淀,上了年头。

但凡熬过的人,怎么舍得再让别人温柔。

 

                                                      李忆

 

《温柔》_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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