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有时也是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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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有报道,乞丐的知名度,直接刺激网络点击率的升值,额外的包装,收益,也将间接刺激消费。人性,可以说是种本能的精神意识,动作。当然也可作为商品变相出售。

  举个例子,一个落迫无依无靠的残疾人,在街边乞讨,他的价值不仅仅体现生活的全部,更多时候,还带有文化底蕴,才华。用自身的后天弥补后天的不足,让社会大众慕捐,最后受益于团体和个人。

  这都需要社会正能量人性的赞助,传播。

  假如人性不是在传统道德,社会正能量发展的基础上,哪便是伪造人性的善良,怜悯,为社会大众谋求幸福,传播美德的同时,会异常残暴,冷酷无情。

  为什么会如此邪说?想来还是举个例子。

  像贩卖婴儿的慈爱老人,心疼妻儿的模范丈夫,还有如水的姑娘,小巧的媳妇。他们都是表面,热心的公益者,借着为社会贡献爱心的招牌,做尽不为人知的罪恶……

  有的从社会大众中,拾起丢弃的残疾,脑瘫儿童,婴儿,细心照顾,精心培养,成为赚钱的街头讨钱者,也只有大众的人,会怜悯这些不幸,而这些牟取人性同情的投机者,尽情的,开着赌场,玩着跑车,还是社会的名流,慈善者。

  如果说这人性不够证明罪恶,那商品市场会不会有人在出卖自己的孩子,或偷别家的的婴儿,生生的把健康弄挫折,塑造人型扭曲,残疾,成为艺术,商品,在人群的商场,牟取怜悯,牟取可怜,收取施舍,收取捐助,最后收在这黑心罪恶的人性商贩,出卖人格,出卖灵魂的邪恶。

    社会在发扬正能量时,同时也滋生邪恶。利益链条与经济文明发展,时时刻刻在斟酌,放松。该不该放开哪种人性,收不收这经济发展的利益,在道德与法律,人时常冷漠,无情,也为人性罪恶,大发雷霆。高度发展的金钱物质社会,怎么能让人,不生起人性的贪懒,罪恶。

    人是有限度的,当事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别人会冷漠,可别人恰好不幸,自己却又幸灾乐祸。人人避而求舍,不知相互的侵害正逐渐毁掉我们整个家庭,民族,国家,乃至世界同样为人性罪恶厌恶的清醒者。

    在考虑发展经济,商品流通的同时,多想想人性,家庭,每个人遇见的哪个最让人怜悯,同情,绝望,生命进倒计时的,谁?或许我们不认识,与己无关,但始终是人性的善良,本性的美好。再不是商品,利益,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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