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研究套路了,学习下写作推理逻辑更实用!

我们写过那么多篇文章,码了成千上万的字,有没有想过一个基本的问题:文章到底是什么?你只知道它叫文章,它到底是什么?

其实我们写来写去无非就在四个方面:事物、事理、情感、意思。你写的文章到底讲了什么事物,有什么道理,表达了什么情感,有什么意思是我们动笔之前需要想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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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的结构是字词句段的组合。我在之前的文章里讲过一个观点:所有的文章都在编。而具体怎么去编,让这些字词句段更合理就涉及到本次所讲的逻辑了。文采不是华丽的辞藻,不是咬文嚼字,而是基本的逻辑顺畅。

很可惜,很多人写文章从来不注重逻辑,甚至就没想过这个问题,大家都在热衷各种套路。其实一篇文章的好坏,逻辑占了很大比重。没有逻辑的文章是没有灵魂的,更没有说服力。

逻辑学比较复杂,对于写作者而言,其实搞懂两个基本逻辑就很受用了。这两大逻辑就是:演绎和归纳。这两点叶圣陶老先生在《七十二堂写作课》这本书里说的很清楚了,我就在原有基础上再讲解了。

1、演绎法

以既知的普遍的判断为基础, 再把这判断应用在个别的事物, 而造出新判断的叫演绎法。

公式如下:

凡甲是乙;

丙是甲;

故丙是乙。


举例:

凡人都是要死的。

圣人是人

故圣人是要死的。

至于圣人姓甚名谁,怎么成为圣人,圣人干了什么,圣人年龄多大,圣人老婆是谁,圣人到底是怎么死的,这只是叙述上的问题了。你无论怎么写,最终的最终还是要回归到逻辑层面,如果写到最后,甲不是乙,丙也不是甲,那还怎么证明丙是乙呢?这中间错的越多,逻辑就越有问题,你演绎的东西当然就不成立了。

另外,演绎法是有限制的,也是有使用边界的,越界了它就不能使用,或者说经不住推敲。毕竟你也知道有一种人叫——杠精

演绎法最大的特征是:只论概念, 不究实质。

它要遵循三个定律:

同一律:甲就是甲,不是乙或丙,一个名词只许表示一种事物,不许有歧义。

矛盾律:甲不是非甲;甲是乙,不是非乙。既肯定了是什么后,同时不能再去判断他“非什么”

排中律:只许说“甲是乙”或甲非乙,对于名词只许判断是或非,无中立判断

在演绎推理时,一定要遵循上述原则,说的直白一点,演绎法是比较傲娇的,它不接受反驳,你杠任你杠。


2、归纳法


是以个别的事物为根据, 得到较普遍的判断叫归纳法。

如果你理解了演绎,那归纳就很好理解,它和演绎其实相辅相成的,演绎是以大推小,而归纳是以小见大。很多时候,演绎的一些“既知普遍判断”是通过归纳法归纳出来的结果。

举例:

秦始皇是人,他死了

武则天是人,他死了

隔壁老王是人,他也死了

他们都是人,

所以人都是会死的

你仔细一想你会发现,这不就是我们常用写议论文的套路么,抛出一个论点,然后列出几个论据,然后证明它,最后得出结论。

但归纳法同样也有使用边界,它要遵循两个规律:

1、部分现象搜集须普遍而且没有反例;

2、现象和判断之间有明确的因果关系。

如果违反了上述原则,那你归纳的就有问题。

最后稍微补充一下,就是辩证。

辩证承认事物矛盾,以矛盾为出发点,和演绎最大的区别是,它重视实际条件,不把事物用纯粹的概念来处理,这个以后再讨论。为什么说辩证,是想让大家站在另一个角度去思考演绎和归纳,多一个维度去理解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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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的人文章明明没有什么高深的表述,也没有华丽的词句,但你读起来就感觉很顺畅,很舒服,这就是逻辑的魅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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