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有工资表还败诉?案例分析,蚂蚁工资条细数工资管理合规性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在实际执行中,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有举证责任。

单位仅提供无员工签字的工资单、考勤表等单一证据的,如劳动者一方否认,该证据不会被认可。

但是,单位在提供无员工签字的工资单、考勤表的同时,还提供了其他相关证据佐证,比如银行支付工资凭证等,则可能在多方证据互相佐证下被法庭采信。

需要特别注意,员工签字的工资表也可能不被法院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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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个案例:

某运输公司装卸工马某合同到期,公司终止了合同。马某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作期间的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夜班补贴等共计27000元。仲裁委裁决该公司向马某支付各种费用2100元,马某不服,将运输公司告上法院。

运输公司提供了两份工资表,一份有工资明细但无马某签名,一份无工资明细只有工资总额但有马某签名。

运输公司称,带有明细的工资表是财务部门用来核算工资的,而只有总额的工资表是用来让员工领工资时签字的,运输公司为了便于管理才这样做。马某要求支付的加班费、夜班补贴等费用实际上每月都放在工资里已经支付过了。

法庭上,马某对运输公司提交的含有明细的工资表不予认可,因为自己每月领取工资时的工资签收表上只有总金额,无具体明细,所以他认为这张带有明细的工资表是运输公司事后制作的。

最终,法院对含有明细却没有马某签字的那张工资表不予采信。法院判决运输公司支付马某休息日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夜班津贴等共计4200元。

如何规范工资发放管理?

近年来,国家对劳动者权益保护愈发重视,公司因为工资发放管理不合规而承担法律责任收到处罚,在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中败诉的情况屡见不鲜。

企业管理层和HR、法务必须重视相关工作细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传统企业管理中,很多公司不发工资条,工资表没有员工签名,主要是因为纸质工资条发放麻烦,签名耗时,而且大部分公司实行密薪制,纸质工资表签名容易让员工看到其他同事工资详情。

现在,随着数字化管理建设,电子工资条能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软件一秒生成工资条,微信、短信、邮件等渠道精准发送给员工,员工查看工资明细后直接线上签名。公司工资发放管理高效又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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