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U偏差分析及核心竞争力管理指导流程

5. SBU 偏差分析指导流程

SBU偏差分析及核心竞争力管理指导流程_第1张图片


5.1 SBU 经营偏差分析和纠正程序

5.1.1 偏差分析指标体系的确立程序

5.1.1.1 战略管理部与 SBU 根据《SBU 战略规划》和《SBU 年度经营计划》共同确立《SBU 偏差分析指标体系》中的每一项监测指标,《SBU 偏差分析指标体系》的指标包括定量财务指标和关键因素指标(权重比例不同),SBU 偏差分析指标重点是年度经营计划中的关键因素。

5.1.1.2 偏差分析指标应在每年 11 月底前在讨论战略规划的总裁办公会或专项会议中完成确定或年度审定。

SBU偏差分析及核心竞争力管理指导流程_第2张图片

5.1.2 偏差分析指标的收集程序

5.1.2.1 战略管理部参加 SBU 定期举行的经营例会,收集各项指标的信息,要求各 SBU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经营分析例会。

5.1.2.2 SBU 指定专人负责按季度收集各项指标,该指标经 SBU 与战略管理部对口战略控制员双方签字后,在次月 10 日之前报战略管理部。

5.1.2.3 集团财务部每月向战略管理部提供《SBU财务指标分析结论》。

5.1.2.4 每年 6 月和 12 月,SBU 应对其半年和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做全面详细的专题报告。

SBU偏差分析及核心竞争力管理指导流程_第3张图片

5.1.3 偏差分析和纠正程序。

5.1.3.1 战略管理部负责 SBU 经营偏差的动态监控,对从 SBU 收集到的信息和数据进行分析,出《SBU 季度偏差分析报告》、《SBU 半年、年度偏差分析报告》,上报执委会。

5.1.3.2 每季度经营结果相对于经营计划如出现利润 10%以内(待成熟后,利润指标改为综合经营指标)的偏差,由战略部将偏差纠正的意见以《股东意见书》的方式提供给 SBU 董事会;如出现 10%-20%的偏差,由战略管理部组织投资管理部、财务部共同分析原因,提出纠正偏差的《股东意见书》;如出现 20%以上的偏差,则要报执委会组织研究解决方案。

5.1.3.3 SBU 董事会组织经营班子讨论偏差纠正的《股东意见书》,落实偏差纠正的具体措施和解决方案,并将此《落实偏差纠正具体措施的会议纪要》及拟订的《偏差解决方案》报战略管理部。战略管理部继续对此偏差解决方案的实施进行跟踪,以不定期的《偏差纠正专项报告》形式报执委会审阅。

5.1.3.4 对于重大经营偏差、整合偏差以及造成的损失,战略管理部向执委会专题报告并解决偏差,建议 SBU 董事会作出处罚,并将有关材料送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考核依据。

SBU偏差分析及核心竞争力管理指导流程_第4张图片

5.2 SBU 战略收缩和退出程序

5.2.1 以下情况时可以提出 SBU 战略收缩和退出的建议,《SBU 战略收缩和退出建议》都必须包括实施方案。

5.2.1.1 SBU 在制定战略规划过程中,对原有不符合发展战略的、不能产生协同价值的,不能产生效益的部分业务或产品、资产或子公司,提出收缩或退出意向和方案交战略管理部。

5.2.1.2 SBU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因素(比如政治、法律、法规、市场等)出现变化,SBU 提出战略收缩和退出报告交战略管理部。


5.2.1.3 战略管理部有关人员在行业研究、核心竞争力研究中认为 SBU 需要做出战略收缩和退出时,提出《SBU 战略收缩和退出建议》。

5.2.1.4 投资管理部、投委会在相关研究过程中可提出《SBU 战略收缩和退出建议》,交战略管理部。

5.2.2 战略管理部受理《SBU 战略收缩和退出建议》后,组织投资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和 SBU 会商,形成意见后报执委会,执委会在 15 日内决定是否采纳建议,同时决定实施部门,并将意见以《股东意见书》的形式提交给SBU 董事会。


5.2.3 SBU 董事会批准战略收缩和退出方案后组织实施,必要时战略管理部协同相关部门给予协助,战略管理部跟踪监督。


SBU偏差分析及核心竞争力管理指导流程_第5张图片
SBU偏差分析及核心竞争力管理指导流程_第6张图片



6. SBU 核心竞争力管理指导流程

6.1 核心竞争力是指企业在特定市场中为客户创造价值,使企业取得持续竞争优势的独特组织能力,核心竞争力是集团决定进入或退出行业,及发展规模和速度的基本依据。

6.2 SBU 必须在战略规划中有专门的篇幅描述核心竞争力,并将核心竞争力的培育规划作为战略规划的基本组成部分,SBU 核心竞争力培育计划贯穿在 SBU 战略规划的实施过程中。SBU 在年度经营计划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明确加强核心竞争力的具体措施。

6.3 战略管理部组织人员每半年对 SBU 核心能力鉴定评估,与 SBU 共同编制《SBU 核心竞争力鉴定表》,此表的格式和内容由执委会认定,并在每年的战略规划研讨会上确定。对已具备的核心竞争力,战略管理部与 SBU 共同商讨提出核心竞争力的监测指标,并形成固定的《SBU 核心竞争力的监测指标》格式由 SBU 按季度填报,作为战略管理部监测依据。


6.4 对不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产品、项目或企业,SBU 应严格控制此方面的新增投资,战略管理部将监测 SBU 不具备核心竞争力的新增投资或退出。


6.5 在 SBU 的并购和新的战略性投资可研中,核心竞争力分析是必备要件。

SBU偏差分析及核心竞争力管理指导流程_第7张图片



SBU偏差分析及核心竞争力管理指导流程_第8张图片

你可能感兴趣的:(SBU偏差分析及核心竞争力管理指导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