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心理三部曲之全面对抗

     作为检察院自侦部门的一员,和职务犯罪嫌疑人打交道是家常便饭。在审讯工作过程中,我们会面对形形色色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他们在职务、生活经历、文化程度等方面各有不同。但是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过程中,随着讯问工作的逐步推进,你会发现犯罪嫌疑人在心理变化、外在表现上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正确把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活动规律,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方能确保高质高效的突破案件。据小编观察,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活动和外在表现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对抗,拒不配合
     这是审讯过程的必经阶段,此阶段进展的顺利与否影响着后续审讯工作的开展。
    主要表现:绝大部分刚刚到案的犯罪嫌疑人都会矢口否认自己有贪贿行为。采取的策略是对抗和不配合,有装聋作哑的,有装病的,有大谈特谈自己清正廉洁不拿别人一针一线的,甚至有发誓的。这些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目的只有一个,向审讯人员展示自己是清白的,被冤枉的。
     心理分析:一是犯罪嫌疑人角色没有完全转换,犯罪嫌疑人原来都是公职人员,突然变成犯罪嫌疑人,会产生抵抗心理;二是犯罪嫌疑人心理有被追究刑事处罚的恐惧,采取对抗的方式,觉得自己拒不承认就可以侥幸逃脱。
    应对策略:上兵伐谋,攻心为上,这个阶段以攻心为主,需要审讯人员付出大量时间和精力。一是审讯人员一定要在气势上压倒对方,同时要坚定必胜的信念,牢牢把握审讯工作的主动权。二是审讯谈话宜从大的方面切入而不宜谈具体的案情,可以讲法律、讲原则、将规矩、讲权利义务、讲案例、讲后果,让犯罪嫌疑人看到只有如实供述积极配合才是唯一出路。三是附以一定的强制措施,适当时机对犯罪嫌疑人抵抗的态度,给予一定强制措施,打击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
强大的审讯攻势,配合必要强制措施,会使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逐步松动,并进入有限配合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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