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捷径趁乱上后门乘公交车 不排队乘客首遭刑罚

找捷径趁乱上后门 不听劝殴打监督员

  孙某不排队,还在大庭广众之下殴打文明乘车监督员。昨天,东城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06年11月3日晚高峰期间,孙某在车站等候44路公共汽车。在汽车进站后,其他乘客开始有秩序地排队上车。此时,孙某看见车内人又多又挤,想找捷径上车,便站到了汽车的后门处,趁人多混乱之机挤上车。不料,一只脚刚踏上后门的踏板,就被文明乘车监督员张某发现。张某立即上前劝说孙某从中门上车,但孙某不听劝说继续往里挤,张某便拉住了孙某右手的衣袖,将孙某从后门拉下车来。气急败坏的孙某将张某推倒在地,致张某左外踝关节骨折,孙某还要继续殴打张某,幸好被其他文明乘车监督员及时制止。

  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以刑事处罚。鉴于被告人孙某有自首情节,且能够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遂对被告人孙某依法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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