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不知变通的人。自从立下一个看书要留下痕迹的规矩后,就作茧自缚,让自己不得轻松。特别是看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后,我简直不知道这痕迹该留在哪?评析小说的结构、主题、人物、语言、表现方法等等,上网一查,评论太多了。那我何必鹦鹉学舌,或者滥竽充数再写一篇呢?
从二零一八年的岁末,到这二零一九年的年初,我都在为这“痕迹”苦苦思索着。后来,我索性放开,想就留下一些看《围城》的疑惑,姑且当作“痕迹”吧,如遇大方之家,还可给我点醒一二。
《围城》的女主人公,应该是苏文纨吧?我的疑惑就从她说起。
她出场时,是一个衣着得体讲究、气质优雅的淑女。长得眉清目秀,大概是读书误了终身,她是正而八经的博士,不像方鸿渐是克莱登大学的,可是年纪已迭宕到二十五六岁,还剩着。
用今天的标准来看,她完全可以称为“白富美”。她有着优越的家境,父亲苏鸿业,名望大,做过几任实缺官,后来依然很有实力,苏文纨的丈夫曹元朗的“战时物资委员会处长”就是他给谋的。
有如此的家境,她家的亲戚朋友自然都是这个社会上的体面人。苏文纨和一群留学生的船到西贡后,只有她有亲戚在这儿的中国领事馆做事,派汽车到码头上来接她吃晚饭,引得这群留学生好不羡慕。
回到上海,苏文纨也是轻轻松松通过海关,她家在海关有熟人,行李免检。
除了这些得天独厚的外部条件,苏文纨还是一个很会审时度势、玩弄心计的人。
年轻的时候,她知道自己太优秀了,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不肯随便许人。
及至身为博士,又觉得高处不胜寒,这才放下身段,开始为自己的终身考虑。在留学回国的船上,她瞄准了方鸿渐,觉得他家世可以,人也不讨厌,钱也似乎充足,就想给他一个亲近自己的机会。
她先想用“艳若桃李,冷若冰霜”的手段,让方鸿渐卑逊地仰慕而后屈伏地求爱,不想半路杀出了个鲍小姐,生生把个方鸿渐勾引去了。
当方鸿渐被鲍小姐丢弃后,苏文纨不计前嫌,而是改变策略,用怀柔政策来笼络方鸿渐:她把自己的干净手帕给他,为他洗脏手帕,钉纽扣,剥桃皮。
回国后,当方鸿渐来拜访她时,她特意再回闺房换衣、洒香水、整妆容,并且就在那个月光如水的夜晚,在自家的花园里,她成功引诱方鸿渐吻了自己,她以为方已经成了她笼中之物了。
谁知方鸿渐却不识好歹,他竟然背叛了她,而向她的表妹唐晓芙示爱。是可忍孰不可忍,她向表妹给方鸿渐下了一剂猛药,把方在船上与鲍小姐的种种不堪、如何在德国读书混得了一个美国文凭、如何寄住在亡故的未婚妻家等等糗事一一道来,从而彻底击溃了方鸿渐,成功瓦解了他和唐晓芙的关系。
余恨难消,后来即使她和方鸿渐是女嫁男婚,她还是不放过他。在香港赵辛楣家,见到方鸿渐和孙柔嘉时,她故意问赵:“这位方太太是不是还是那家什么银行?钱庄?唉!我的记忆真坏——经理小姐。”
事实上她的记忆里是惊人的,她只不过是以此来羞辱方孙二人罢了。
此时的苏文纨简直是睥睨天下、目无下尘的女王,高傲地把方鸿渐和孙柔嘉作践到了尘埃里。
有那么优越的条件和广泛的上流社会人脉资源,又如此厉害的苏文纨,为什么会看上方鸿渐呢?分手后黑方鸿渐和婚后作践方鸿渐,依然是她看上方的证明,只不过用另一种形式表现而已。
此是苏文纨给我的疑惑之一。
苏文纨给我的第二个疑惑是她为什么会嫁给曹元朗。
曹元朗其貌不扬,四喜丸子的脸,肥而短的身材,用赵辛楣的话说就是“这样一个怪东西”;其才不大,名为诗人,却只能做一些中文里夹了西文杂凑乌合的诗,仕途上还需仰仗岳父大人。
就这样一个人,何以入了苏文纨小姐的法眼,成了她的白马王子呢?
为什么赵辛楣就不能成为苏大小姐的如意郎君?这是苏文纨给我第三个也是最大的疑惑。
请看赵辛楣。他家和苏家是世交,想来家境一定不坏,事实上也是如此。他本人留学美国,货真价实的博士,本在外交公署当处长,因病未随机关内迁,在华美新闻社做政治编辑。
他身材高大,器宇轩昂,对苏痴心不改,从儿时的青梅竹马到成年后的念念不忘。
他出手大方,做人圆融得体,尤其是和后来前往三闾大学的一行人比较,他简直可以说是鹤立鸡群,但为什么精明势力的苏文纨,就是不肯嫁给他呢?
杨绛先生在《记钱钟书与围城》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人物,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
我能不能作如是类推:赵辛楣也是作者喜欢的人物,不愿意让苏文纨嫁给他?
但杨绛先生又说:“作者如果让他们成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深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
我同意杨绛先生的看法。因此就更加疑惑,为什么钱钟书先生不让方鸿渐和唐晓芙,赵辛楣和苏文纨成为眷属呢?
由此,就很自然的引出了我的另一个疑惑:小说中人物的命运到底该由什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