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情就像是一碗酒,越久越醇——《朗读者》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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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是一座桥,跨越岁月的羁绊;故乡是一道虹,连接起新旧世界的交替;故乡是一根线,牵引着不管多远的归人——《朗读者》

周末匆匆看了一期《朗读者》,确切地说是半期,只看了前面白岩松和斯那定珠的朗读。

朗读前白岩松叙述了他的故乡——呼伦贝尔草原。当他多年以后,躺在故乡满是星星的夜空下,心情是那么的平静安宁。他深情地说:“故乡就是你年少时天天想离开,岁数大了天天想回去的地方!”这句话让我深受震动,人年轻的时候对未知的世界无限向往,随着生活经历的增长,岁月的沉淀越来越多的时候,当你为了生活背水而战,当你被生活压抑的无处安放的时候,总是最先想起那些最美好的时光,人的一生中,大概最数童年幸福了,简单的快乐,简单的幸福,人小欲望就小,欲望小了,快乐就多了!纵使吃不饱穿不暖,几枝树枝,几颗小石子依然都可以开心快乐很久。

上周,我也回了一次我从小长大的地方,我所有的童年美好记忆都留在了那里,虽然沧海桑田,物是人非,但我依然对那里的一草一木,还有那条小河充满的感情,虽然在老公、孩子们的眼里是那么破败不堪,但我依然热爱并喜欢那里,连流动的小溪水都是那么的亲切,真想再蹲下来,在那水边的淤泥里,挖一眼泉眼。

就像白岩松讲的那样,年轻时一次次的离开,总以为与故乡划上了句号,告了别。成年以后才发觉原来自己就像那高高的飞在天上的风筝一样,无论飞的多高、多远,线轴永远留在了故乡里。离开的越久,对故乡的思念越重。白岩松说草原上十七年,北京三十年,但他从没有觉的自己是北京人。

我觉得,乡情就像是一碗酒,越久越醇。我的两个舅舅,年轻时历经了千辛万苦,终于离开了农村。记得刚出去那几年里,他们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回来,回来时也是对村里的一切充满了嫌弃。姥爷刚去世那几年,他们坟里也没有去过几回,逢年过节都是我妈和我二姨负责上坟烧纸。斗转星移,又十多年过去,刚开始清明节还不是法定假日,两个舅舅就开始每年清明节回来上坟。最近这几年越是,他们的孩子们都长大了,每年带着老婆孩子回来,就连我们那曾经高傲的城里舅妈,仿佛也对老家生出了感情,每年无怨无悔陪着舅舅回老家。可以看得出他们的孩子们是在他们的勉强下回来的,因为从小没有回过几次,这里不是他们长大的地方,自然也没有舅舅们心中的归属感。

听了朗读者斯那定珠的讲述,小时候他的眼睛意外受伤,父亲带他走了五天才走出大山,已失去了最佳治疗时间。他十三岁离开村里外出闯荡,在他四十多岁的时候,资产五、六千万的时候,决定要为村里修一条出山的路。所有人包括父亲的反对,都没有阻止他为村里修路的决心。

钱财耗尽,历时十年,路终于修通了。父亲多么盼望能坐着他的车,开进村里看一看,但在修通前三个月父亲带着遗憾去世了。

他的这种行为,我觉得很多人不能理解,包括我自己,俗话说:“人挪活,树挪死”可以搬家呀!可他就是想修路。这种执着,源自于一种深藏在骨子眼里的情怀,这里就是自己的家,自己的根。

这时候,我也理解了老公当村长的行为。一件众人眼里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他硬要揽过来。却被人误以为是图名图利,付出的辛苦、钱财都不被人认可。因为一碗水端平,却冤下了亲戚,三、四十年的亲情,成了路人。最后无奈,黯然放下了这副担子。他家亲戚说他图名,要拿他们立威,谁能体会到他的满腔热忱?

观察了好久,觉得小地方的人比大城市里的人重乡情,也许是一种风土人情,也许是由一种难言的自卑转化而成。因而形成了一种凝聚力颇高的乡情。就像从我们这里走出去的人,到哪里也要联络一下老乡。外出求人办事,一听到乡音总觉得熟络些。就连妹妹急性阑尾炎住不了院,最后还要找老乡,才能上了手术床。去北京医院检查,一号难求,也要从老家联系老乡。一句乡音就是最好的联系。亲不亲,故乡人!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故乡的情结,国内有老乡会,国外有唐人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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