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我去者2018-7-29

我是一个健忘的人。

对于一个健忘的人,过去与未来都是苍茫一色。

“天之苍苍其正色邪,其远而无所至极邪?”

朋友中有记性特别好的人,我不记得的事,他说:“没事,我记得。”

我想,这样的人,他一定不害怕过去。不会像我,当往事要浮现的时候,总是赶紧用一句话把它们压下去。那一句话曾经是:“她十三岁就死了。”——好像活下来的我只是一具躯壳,不必为十三岁前的一切负责;又曾经是:“可是我爱他。”——仿佛以爱之名,怎样的迷失都是可以的。

最近我终于很少需要这些句子了。也许是我这段日子过得比较幸福吧,也许是我终于忘了想要忘记的是什么。

我成了一个健忘的人。于是又羡慕起别人记性好。

记性好的人,回首时,往事历历。那么那些往事会不会像一条整洁的绳索,在时间的湍流里,拴住他,使他永远离当年的自己,不远。

我是被时光冲走的人。时光流过我,留下些什么,带走些什么。学过的知识,立下的誓言,抱持过的感情……洪水滔滔,不变的东西好依稀。

正因如此,与过去的自己猝然相逢时,若是能发现有什么始终如一的成见、偏好、执念,总像是寻到了一段宿世因缘般惊喜。

大概因为这样,对文字,我越来越敝帚自珍。

少年时害怕读自己的文字,写完就锁进抽屉。有时候老师让把作文打印出来,就紧张得如同过刑。

这一两年才能偶尔检阅故纸。还好还好,并没有想象中的糟糕。偶尔自矜,偶尔矫情,隔了时光的滤镜,也并不太刺眼。总的来说,我愿意有一个朋友、恋人、孩子,像曾经的我自己。

我想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八十五岁的我不能容忍于二十五岁的我的事情其实不会太多,所以做人与作文也不必太战战兢兢,如履如临。

我对曾经的自己宽宏大量,希望那个封存好一切的她也不要跟我计较那个启封的人还是我自己。

少女的问题在于总想找个人交出自己的全部,而这个世界永远只需要某个部分。开辟鸿蒙,谁曾经等到这样一个人,用我一生读你一生,一帧复一帧。连过去的自己与未来的自己都不能纤芥无爽地相爱,又怎能以之望人。

人类所能缔结的关系没有什么是时间冲不散的。把镜头拉远直到百年,我们都是孤身一人,能庆祝的只有萍水相逢。

人与人是如此,人与人类也是一样。小时候读《鲁滨逊漂流记》,幻想自己如果是他,会想要把生活过成怎样。长大后才赫然发现,原来本质上来说我就是身处孤岛,原来本质上来说人类已经把我遗忘。

如果我是鲁滨逊,我这一生当如何度过?我想我现在的生活相当接近我能给出的答案。所以我是幸福的吧,唯一的不幸福是经常担心现在的生活能持续多久。太担心的时候我就在心里默念:“人命危浅,朝不虑夕。人命危浅,朝不虑夕。人命危浅,朝不虑夕。”

我今天二十五岁了,被人提醒体力和智力都要开始衰老了。不就是越过山丘嘛,我早就知道了。十年之前飞扬跋扈,那时候头顶就是天空。现在却深知自己的极限——就算是三十五岁也不会像十五岁的宝姐姐那般圆融得体,就算再怎么努力也无法再有十八岁时的解题能力,就算再活三辈子也写不出严整的作品……我知道了自己有极限,但我同时也知道了不努力的话连极限也到达不了。

我不担心宇宙终将毁灭,因为我只活一百年。我郁闷未来是一条漫长的下坡路,只能安慰自己人生也许不是求最值而是算积分。

时间穿越我的身体,我所谓的我分崩离析,只剩下一个会痛的灵魂,与飞鸟的并无不同。说不痛是假的,会痛得好像受刑吧,但是这刑罚中也不是没有美感。何况蛋挞真的很好吃,想看的书又总是看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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