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凌晨一点四十六分

        在我敲下第一个字的时候,书桌的左侧的小闹钟和电脑的右下角显示着,现在是凌晨的一点四十六分。

        可是在我准备写这一行字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一点五十二分。

        在这六分钟的时间里,我在里走马观花般看了两篇文章,打开手机里的游戏看了一眼有没有维护结束,用五音不全的嗓音看着歌词哼了几句正在播放的歌曲后才反应过来自己正准备更新里的第一篇随笔。

        写作真的是一件很枯燥的事情,这一点哪怕是如何喜欢写作的人,我相信也不会去反驳。

        重复着键盘上的敲击或纸张上的笔画,眼里只有作为背景的白色(有时候是浅灰色)和方块字的黑色。偶尔空气中会有几首喜欢的歌曲的旋律在循环,但大多时候,写作这一过程都只有重复的行为和略显单调的色彩,而且还伴随着长久不变的坐姿。

        但不可否认的是,看着一个个方块字经过自己的双手,组成一段句子,形成一篇文章的时候,心里会有一种满足感和成就感。这其中,哪怕字写的多丑,哪怕文章的遣词造句多么欠缺火候,这份满足感和成就感也不会降低。

        我是一个爱动的人,总是不由自主地去做一些小动作,甚至于有时候我会怀疑自己得了多动症。但是我喜欢那种自己创作后的心情,而为了这一份心境的收获,每当我打算写一点什么的时候,虽然总免不了过程中做一些不相干的的行为,但终究会坚持着将它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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