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莎朵拉·邓肯,1877-1927,美国著名舞蹈家,现代舞的创始人,是世界上第一位披头赤脚在舞台上表演的艺术家。
与众不同的童年
邓肯的母亲,是一位教音乐为生的老师,一生爱好音乐、艺术,经常在家弹琴给孩子们听,给孩子们读经典的诗歌、散文,也是在她的熏陶下,四个孩子长大后基本都从事了跟音乐相关的事业。邓肯的两个哥哥擅长乐器、编曲、指挥等,她的姐姐跟她一样热爱舞蹈,成为她舞蹈学校最好的合作老师。
在单亲家庭中,母亲对孩子们的教育基本以放养的形式,鼓励孩子尝试,对孩子在学校的学习成绩并不在乎。用经典文学和人物故事、名家名曲自然熏陶出孩子们独有的对世界、社会的认知。
小邓肯从2岁所开始展示其跳舞的天分,4岁多自己即可随着妈妈的乐曲起舞。6岁,办起了周围邻居小孩子们的舞蹈学习班,妈妈下课回家看到这一幕时,不是制止,而是立即进屋帮她们奏起了伴舞的曲子。从那时起,母亲就注定要成为邓肯一路走来的最强大的后盾。
邓肯的童年养成了她对音乐、读书的爱好,并为之坚持一生。
真假自由
走出美国的邓肯,总是带着一种“向前冲”的精神,奔往各种新城市、新历程。
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苏联...不断地切换城市,不断地为自己的舞蹈理念寻找最合适的土壤。
看似她一生自由,为了坚持自由的、要表现人性天然美的舞蹈理念,说走就走;为了最好地体现自己舞蹈,坚持一身简单白色希腊古典半透明裙;为了寻找真正能理解自己的人,宁可放弃德国马戏剧团的丰厚演出报酬,即便当时自己和家人都已身处挨饿受冻的环境数日。
但,这是真正的人性自由吗?感觉她的每一种形式,或者每一次生活的改变,都带着一点点被迫的改变,破釜沉舟之后的向前,很有一种“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的感觉。
自由的代价
3个孩子,无法幸存。
——没有婚姻、不接受家庭,违背自然常理,是不是就因此被大自然回以这样的惩罚?
对待男人,自以为是的“忠诚”。
——她自述自己无论对待哪一位,自己这一方都是“忠诚”,只要男人不变,她也不会变。可是,如果是这样,她的每一次新情新意,又都是怎么发生的呢?说是因为这些天才的吸引力,让她天生想要靠近,与“忠诚”又有何干?
无辜的孩子,以意外比她先离开人间,而她最终也以一个非常意外的情景离开人间(查百度:1927年的一天,她搭乘某某男士的新敞篷车去兜风,她一贯外出要戴一条长长的丝巾,途中,她探头出去,丝巾的一角缠入车轮,脖子被扭断...)。
也许这一切都是天注定,人,还是要把敬畏之心常常放在心间。
这本书是邓肯的自传,欣赏她流畅的文笔,和对很多现象独自的看法与思考。里面的内容,虽然真实,但也存在有自己的盲区,对自己所热爱一生的舞蹈自由,源自内心、源自本性,所以势必要配之以相应的性格--自由。
只是这自由未免有点点打着“为了舞蹈”名义的自私。不可否认,她为现代舞带来的精神创先,也不可否认,她在当时二战纷争的环境中,依然坚持要建立要维护自己的舞蹈学校,并亲手带起了一批学生。但是,就此称她为伟大的女性,我表示保留意见。
补记:
1、从她身上学到一个点:要带孩子多读书、多出去、尤其要多去博物馆和艺术馆参观长见识。
2、截止到现在,先后看了三个差不多同时期的女性传记:居里夫人、奥黛丽赫本、邓肯,各具风采,每个人都是一道光,分别在科学、影视、舞蹈三个世界里散发出自己的独有的光芒。伟不伟大,不重要,重要的是,找到了自己的兴趣,并都努力将其成就为自己的一份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