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小事

     最近发现,人为什么越长大会越不想说话,真心的,很多时候真的是枪打出头鸟,说多了都是泪。
       今天,部门的大龄女青年说希望能请个假,可是,部门负责人不在。从理论上讲,部门负责人不在的时候,就应该让部门的副职负责全面工作,可是呢,部门负责人也没有说好这件事,主要还是平时没有沟通好,于是呢,副职觉得当事人应该和部门负责人说一说,可是呢,当事人觉得如此这般太烦,所以呢,就应该找副职签个名就好了。那么,问题来了,副职可以签名吗?
         按照人事部门的规定,所有的同志请假必须要经过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后呈人事备案,可是呢,如果部门负责人如果请假了,谁可以批准这个呢?准则里面没有明说。于是,当事人觉得如此麻烦,人家请假了还要打扰别人,实在是不好;可是,副职觉得越厨代庖,部门负责人又没有授权,这样同意也是很奇怪,于是拉拉扯扯,感觉很是不好。

          作为部门的副职,我第一反应就是,不想担责任。可是,后来想想,其实也没有,就算是负责人说起来,我也不可以不同意别人请假啊,谁赋予你这样的职责呢?再退一步来说,同意了也没有关系,因为后面还有一个人事部门啊。实在不行,人事部门肯定也会说,如果我们自己能够安排好自己的工作的话,那就完全没有问题了。而且,这位当事人,其实平时也是没有上班,可是也没有人说过啊,所以现在想想,其实是自己给自己找茬。
        工作上,其实是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如果当初能够决断一点的话,肯定能够卖个好的人缘,平时的话,还可以卖个人情。

         以前,常常会说,为什么有些人会这么不敢于承担责任,其实说实在的,这也算不上什么责任,对不?更多的时候,我们的责任就在于互相帮助上面,我作为一个新人,更多的时候,应该是帮助别人,成全别人。这完全是一种美差,何乐而不为呢?
        今天小感悟:当自己希望方便的时候,就觉得这里不好,那里不好;当出现制度的时候,又觉得应该按照制度来办事,莫非人都是这样子的。见过太多这样的例子,忽然想起来,其实自己也是一样。人后莫论人非,说不定,自己就是这样子的了。当今社会,明哲保身的人多了去,如果自己不想其中之一,确实应该好好的反省一下自己。

        感觉换了部门后,整个感觉都不太一样,最近很多事情都让自己比较烦躁。很多事情,都不能好好的担当,很多时候,希望去安慰别人,也没有积极主动去安慰,觉得这样确实不是很好。如果置身事外,确实能够有几分清闲,但是置身事中,其实也不见得会多多少工作量。更何况,还有很多人在顶上。不就是请个假吗?有多大的事呢。正如那句话,天空飘来五个字,那都不是事。

         哎哟,好混乱好混乱。作为部门的所谓领导,就是应该要担起责任来,同事之间有个什么事情,如果不是违法原则的事情,其实也是应该多点担待的。
        好吧,下午回去,就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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