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晚小品《还不还》,艾伦和常远扮演的老同学向老沈讨债的时候,老沈抛出了“元宇宙”概念,称自己“正在元宇宙里倒腾狗,现在全世界所有的大佬都在盯着这块肥肉”,要成为元宇宙中最大的狗贩子,dog king。
一个同名虚拟币dogeking居然遭爆拉,一度涨超1000%,可见这个市场多么疯狂。
元宇宙是去年热起来的概念,Facebook更是孤注一掷,改名为Meta,要在五年内转型为一家元宇宙公司,我在之前写了一篇文章《元宇宙:让我再忽悠你一次!》,表达了我的观点:在现阶段技术没有突破的情况下,元宇宙就是个忽悠人的概念,它能在远程办公、远程教育等细分领域做点儿改变就不错了。
Facebook上季度财报显示,元宇宙战略部门2021年亏损超过100亿美元,加上人们花在Facebook社交平台上的时间减少,广告收入达不到预期,导致股价雪崩23%,可见小扎的Meta梦想还非常遥远。
现在,又出现了一个新的概念:Web 3.0 ,这是个什么东西?
01
Web 1.0
这是第一代互联网,主要是静态内容,用户只是浏览,只读不写,最多发表个评论。最典型是当年三大门户网站,新浪,网易,搜狐。
专业编辑们把时政、体育、经济等新闻变成网页,发到网上,让网民浏览。
内容自然属于网站,网站可以做广告,赚广告费。
02
Web 2.0
用户不再是“只读”的浏览者,而是参与了内容的创造。
在中国最早的是方兴东2002年创立的博客中国,融资高达1000万美元,是全球中文第一博客。
新浪博客后来居上,走了名人、尤其是娱乐明星的路子(如徐静蕾、韩寒),一下子就火了起来。
博客这种形式,内容还比较长,只有少数用户能创造内容,虽然可以关注作者,主要还是1对N的形式。
Web 2.0真正火起来还是微博、微信朋友圈,短视频,写作门槛降低,任何人都可以创作内容,并且在一个社交化的网络中进行传播。
但是大家想一想,Web2.0时代用户创作的内容,真正的受益者是谁?
当然是微博、微信、抖音、头条、Facebook、Twitter、YouTube这些巨头,它们用这些内容实现了惊人的广告收入,但是这些广告收入又多少到了创作者的头上?
我年前发了一篇文章《好家伙,我赚了8000多元 ! 给大家发个大红包!》,里边提到,我的文章被阅读了400多万次,广告收益只有8000多块,每千次阅读不到2块钱。
内容创作者完全是在吃巨头的残羹冷炙,平台巨头无偿占据了数亿用户创造的价值。
(当然,这只是一种收入模型,当有了IP以后,自己接广告,带货是另外一种)
在Web2.0时代,我们也无法控制数据的存储方式,理论上平台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因为数据都由它们控制。
03
Web 3.0
大家很容易能想到Web 3.0(也被叫做Web3)是干嘛的了,就是用户创造的内容,并且所有权明确归用户所有,成为用户的数字资产,产生的收入属于自己,或者可以和别人分配。
Web 3.0是一个去中心化的网络,是基于区块链的,比如Web 3.0社交平台Lens Protocol,你在上面发布的每篇文章或者图片,都是NFT,只有一份,无人可以抄袭,你拥有完全的版权,这就是你的资产。
这真是一个美好的愿景,想想看,我这篇文章能产生的收益全部归我,除了我之外,没人可以删除,真是太爽了。
但是如果你搜一下Web 3.0,就发现讨论它的大部分都是区块链和币圈的人,是不是感觉有点儿不对?
不仅我们感觉不太对,各路大神早在Twitter上吵翻了天。
其中著名风投a16z 是Web3.0的坚强后盾,它的旗手是马克· 安德森(网景浏览器创始人),a16z投资了大量Web 3.0项目,覆盖了几乎每个主要赛道,并且不断地输出文章和观点,为Web3.0摇旗呐喊。
反对势力也是毫不示弱,有Twitter创始人杰克 · 多尔西,SpaceX和特斯拉的CEO埃隆 · 马斯克等人。
杰克 · 多尔西:现有的Web 3.0工具并不能达成去中心化的目标,权利只会从如今的科技巨头(如Facebook)转移到新兴的风投(如a16z)手中。
埃隆 · 马斯克:Web3.0 概念的流行只是一种营销方式,有人看到Web3 了吗,我没看到。
康奈尔大学研究法律和技术的教授James Grimmelmann:互联网的发展一直在分裂和集中之间挣扎,当它在一个方向上过于极端时,反冲力会试图把它拉向相反的方向,Web3不过是代表了技术人员的一种理想主义精神。区块链最终会出现在构建下一个互联网的工具包中,但这并不意味着互联网将围绕它们构建。
总之,Web3.0是云里雾里,让人看不清,我个人觉得基于区块链的Web3.0可能在某些领域获得发展,但是想干掉现在那些互联网的巨头,可能性不大。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