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仅是因为看上去很美吗?

外遇作为一种感情纠葛,它的出现是由很多复杂因素构成的;但无论是怎样的外遇,都是插足于他人家庭的不道德的行为。

  海丝特与牧师丁梅斯代尔一见倾心,产生了婚外恋情。当海丝特怀孕被发现后, 在教会的干预下被投进监狱。按着教规她和偷情的男人都应处死,但她拒绝说出那个男人是谁。当局鉴于她抚养孩子,判她在枷刑台上示众,并责令以后必须带着耻辱的标记“红字”。

  尽管美国作家霍桑在小说《红字》里写的这个17世纪外遇的浪漫故事,是旨在批判宗教统治的,但也暗示出,这种与婚外异性保持着性伙伴关系的外遇,看上去很美,却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对外遇这种道德失衡行为,往往是当事者迷,认识不到饮鸩止渴的后果。尤其是一些有钱或有权者,不以外遇为耻,反而视其为“成功者的标志”,这就 使得我国近年来男女的外遇现象日趋上升。究竟这样男女的心理出现了哪些障碍,使得他们铤而走险呢?

  其一,性失意寻求慰藉型。人们常用“海枯石烂永不变”来形容爱情的永恒,其实,现代社会的婚姻却是个变量。缔结婚约者在婚前展示给对方的多是优点和长处;而在婚后的日夜厮守的日子,才发现与对方有许多矛盾或不相容之处,特别是性生活的不和谐,就为婚姻埋下隐患。它的激化有可能导致离婚,也有可能为外遇打开方便之门。有位中学女教师在结婚前,对未婚夫爱得死去活来,可是结婚后发现丈夫不能很好地尽到丈夫的责任,但碍于脸面没有提出离婚。可是一个偶然的机会,她邂逅了大学时曾经一度心仪的老同学。恰巧这个老同学的婚姻也不如意,相似的性苦闷使旧日的恋情复萌,很快就以非道德的温存来填补了空虚的心灵。还有的是性享乐主义者,陶醉于婚外的性愉悦。因为外遇的交欢往往喜欢变换花样,更能增加愉悦的美感,所以对交欢双方都有很大的吸引力。据有关材料证实,女性的婚外交欢达到性高潮的比率为80%左右,而与丈夫交欢的性高潮还没有这个比率的一半。这恐怕是某些女性钟情于外遇性刺激的一种理由吧!

  其二,精神恋爱导致尝禁果型。柏拉图提倡的精神恋爱,近些年来又以“红颜知己”或“知心帅哥”的名义堂皇于世。他们认为在现代社会的激烈竞争中,人们的思想压力日益增大,但同性间不容易袒露心怀,这就需要来自异性的理解、关怀。因此在异性中建构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非常纯洁的异性关系,就十分自然。不可否认,男女之间存在着友谊,但从人的心理和生理规律上看,异性间的友谊到了互诉衷肠,排解苦闷的程度,就容易跨越友情的藩篱,促进情感的燃烧,最终导致肉体的结合。有位青年女记者在采访中结识了一位年届中年的男企业家,他们在起初的工作联系中,恰如建立了“纯洁的伙伴关系”。殊不知爱情似火,又如洪流,是不可遏制的。当他们的友谊不断升级时,爱情就排山倒海般地袭来,年龄的差距,离婚的阻力,孩子的抚养都未能阻止他们的婚外交欢。

  其三,以性交易型。这种类型的外遇带有鲜明的功利色彩,一般是女性以自己的性行为换取某种利益,或以性报答、感谢给自己带来某种利益的人;但也不排除男性的同类行为。有个女工,想通过一个当处长的邻居调到一个旱涝保收的事业单位。这位处长觊觎她的美色,在接触中总是动手动脚。这位女工为了调动成功 和报答帮助,以身相许,投怀送抱,多次满足了“恩人”的欲望。

  其四,拈花惹草型。这种外遇是指那些占有欲极强的男人。他们把女性作为猎物,见到可追逐的女性就不惜一切地不达目的决不罢休。有位工程师在与保险公司的女业务员签订保险合同时,闻到这位女性散发出的一种诱人的体香,觉得非常受用。他千方百计地找机会接近这位女性,百般地献殷勤,终于赢得了芳心,成为他的猎取物。

  这四种外遇,只是反馈了较为典型的外遇心理。其实,外遇作为一种感情纠葛,它的出现是由很多复杂因素构成的;但无论是怎样的外遇,都是插足于他人家庭的不道德的行为。既伤害夫妻双方的感情,也损害外遇者的人格;既破坏家庭和睦,也给子女带来心灵创伤,还污染社会风气,带来不安定的因素。要走出这种心理障碍的误区,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加强道德的拷问与谴责

  目前的《婚姻法》、《民法》对外遇没有明确的说法,即使是正在修改中的《婚姻家庭法》,对是否写进惩罚外遇的条款,同意者与不同意者的比例为4⒌97%和4⒐44%。这样,单纯的外遇问题就无法纳入法制的规范进行处理,只好依靠道德法庭进行道德的拷问与调整。婚姻和家庭作为夫妻共建的小巢,是一个封闭系统。维系这个系统的爱情是自私的,也是排他的。如果夫妻的某一方把爱同时奉献给两个异性,那么就必然造成爱情天平的倾斜。这种爱,是以践踏爱人的爱为代价的。或许有人故意隐瞒自己的外遇,回到家强作欢颜,然而,“纸里包不住火”,最终仍不免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因此,外遇者不要放纵自己的感情,要加强道德情操和对家庭、对子女的责任感及义务感的修养,做到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只要家庭大堤不出现隙漏,任何洪水也是冲不垮的。

  二,要加强外遇行为的危害分析与开导

  外遇这种激情行为原本就是短期的。它虽然以情为表象,但其核心却以性满足为指归。一旦失去新鲜的性刺激,就会因失去兴趣而疏远,而终结。有的外遇者,初始阶段如干柴烈火,后来花样用尽,觉得只不过就是如此,再无重续的兴趣。即使有的与情人结了婚,在激情冷却后往往又陷于婚姻的围城之中。据报载,福州市与外遇者结婚的离婚率高出其他的离婚率的81倍。一位事业成功的男士因外遇与妻子打了八年的离婚大战,可与情人结婚不到一年就大打出手。曾经以生死相许的情侣,为什么进入婚姻的殿堂就成了冤家?这主要是因为偷情带来的刺激和温情,因结婚而消失。好像是从虚无飘渺的天堂回到了人间,锅碗瓢盆的实际生活又发现对方许多不能容忍的缺点,颇有追悔莫及之叹;特别是因仰羡对方的钱、权、势而结合的外遇者,在对方失去了仰羡的东西后,大失所望,激情就随之退潮,最终导致婚姻大厦的倾颓。

  三,面对丈夫或妻子的外遇,应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

  如果你发现外遇就在你的身边,该如何处理呢?有的女人一旦抓住了丈夫外遇的把柄,就 大吵大闹,不但在家里吵,到丈夫的单位闹,还给丈夫在外地的亲戚、朋友打电话,似乎是不把丈夫搞臭决不罢休。这样做,弄得丈夫威信扫地,处境十分尴尬。也有的丈夫发现了妻子的外遇,顾及面子不在外宣扬,却先在家里狠揍妻子,然后或是亲自出马或是暗地里雇人,把情敌教训得不敢再越雷池半步。这些做法都是过分冲动,不冷静的结果。

  其实,外遇者既然在不与爱人离婚的前提下寻求刺激,都是做贼心虚的。一旦“暗箱”被打破,考虑到家庭、子女,以及自己的前程,往往有愧疚和悔改之意。可是,对方这么一闹,他的自尊心受到损伤,声誉受到影响,索性来个破罐子破摔,狠心割舍掉往日的情分,反倒投向了情人的怀抱。不过,有的人把这种烦心的事处理得很好。当丈夫或妻子发现了对方的外遇,不是吵闹、打架,而是极力控制住自己的愤怒情绪,冷静地反思自己的不足,耐心地关心、体贴对方,并从家庭的责任的角度做对方的思想工作,分析外遇的危害及恶劣影响,就使原本愧疚和悔恨的爱人回心转意,斩断婚外情丝,以实际行动来修补爱情的裂痕。

  当然,对于那些一意孤行,置道德与法律及家庭于不顾的外遇者,在仁至义尽之余,诉诸法律,各奔前程也是一种必要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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