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和一位三年的好友绝交了。个中理由,无需详述,反正不是开心的事,没必要公之于众,让其沦为看客的娱乐笑料。
笔者只是想借此说说一些感悟。当自己要和对方绝交时,不需要和对方争辩什么谁对谁错,也不要像算钱算账一样争论谁的付出多寡。人都是会变的,以前的好不代表今后可以同归,以前他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也并不意味着他是一个值得相交的朋友。好比恋爱,一开始谁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最后呢,还是老生常谈的一句“不合适。”不合适,这个理由既简单,又足够,虽无情,却明白。
提出“绝交”二字时,一切就结束了,无需多言,人嘴两张皮,理是辩不清的。自己也不要指出对方种种令自己不适的过失,我们不是他的父母恩师,没有教化的义务。总而言之,口头上一句通知,行动上几个删除键摁摁,除了回忆,什么都别留下。
今天自己这般对别人,也许明天又有人会这么对自己。那就坦然接受吧,尊重对方的决定,反思探讨自己的缺点并改正。
蔷薇色的梦总是会消散的,这几个月看见的,才是真正的生活----还只是冰山一角罢了----尊重他人的选择和空间,不吵,不撕,不害,恐怕已是人类对其他个体最大的善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