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新规来了,你怕了吗?

昨天,国家网信办发布《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朋友圈一下炸开了锅,很多媒体还没有搞清楚状况就大喊利空,这未免太过草率了,那么我们就来好好解读一下这个新规。

从2017年央行的9.4禁令,到2018年10月发布征求意见稿,到昨天正式发布,再到2月15日正式实施,区块链行业终于迎来了第一部正面管理法规。

简单来说,新规不仅要求区块链服务供应方去备案,而且要求区块链技术的使用者进行实名认证。那些做公链、联盟链、矿池、钱包、节点、DAPP的中国区块链公司,原则上都要去网信办备案。

这样一来,网信办很快就可以建成全球最大的区块链从业者数据库,凡是从事区块链信息服务的公司或个体,只要是涉及到违法行为,立刻有迹可循,反而言之,如果是专注于做事,则完全不受影响。

这样的管理方式同17年9.4的“严格”相比友善了很多,也给当前区块链这块“荒蛮之地”撒下了一点希望的种子。

我们总结了一些粉丝针对这个新规提出的疑惑:

01

区块链媒体是否受区块链新规管理?

区块链新规对于其规制的内容进行的框定: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媒体是通过区块链技术、系统,有“报道即挖矿”、“转发即挖矿”、“阅读即挖矿”等这些功能或产生token,那么这个媒体行为应该受到区块链新规管理。

如果仅是以区块链生态为报道内容(垂直于区块链行业的媒体),没有利用区块链技术等,则还是划归为“古典”媒体行列。

02

程序猿“摊上大事儿”了!

由于区块链技术的特殊性,已经发生过多起利用“职位之便”,购买比特币期货然后轻松套现,获取巨大利益的案件。

而这次在新规中,“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被专门提出来,给了明确的概念:向社会公众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或者节点,以及为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提供技术支持的机构或组织。

也就是说,在明知其是“空气币”项目的情况下,仍然提供技术支持,那么大概率也会被认定为共犯,也将受到惩罚。

03

社区言论,并非法外之地

互联网从来不是法外之地,区块链同理。我们都知道社区里的“黑子”不少,各种言论和猜测似乎都有发泄的空间。但新规一旦成为现行有效的规则,那么,区块链项目的社区将成为法律上的“公共场所”,任何人不得编造假消息,也不得以讹传讹。

这就要求项目方设立专门的岗位,检查违法违规信息内容,防止假消息扩散,保存相关记录,并向主管部门报告(这一点是明确的义务)。区块链服务者应当记录用户发布内容和日志等信息,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个月,并在执法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这里的执法部门,不仅包括监管机关也包括司法机关。也就是说,这些发布内容和日志信息,其实就是“证据”。

跟其他诸多行业一样,区块链行业要从野蛮走向成熟,需要一个拥抱监管的过程,每一项新政策的出台,都说明行业在规范化的路上又前进了一步。

面对乱象丛生的市场环境,监管的出现是一件好事。不论是唱红脸还是黑脸,持续推动整个行业健康正向发展,那就是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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